近日,合肥17家房企联名请求合肥市相关部门:打击专业房闹及“恶意维权”!(8月13日 每日经济新闻)
恶意维权者,打着维权之旗号,抓住对方之软肋,依仗人多势众,得理不饶人,在“专业人士”的指点下,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侵权方施压,以获得“不当”之利益。
形形色色的房产“恶意维权”,不仅干扰了“房产企业”正常秩序,败坏其声誉,给其增堵、添乱,而且还可能令其房产销售陷入困境,影响其资金回笼,更可能出现资金链断裂,让其公司持续发展面临“灭顶之灾”。
投资房产,顺应了住房商品化之时代潮流,虽主观上是为获取利润,但客观上却拉动了就业,带动了装修等新型产业,增加了税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长期以来,虽房产开发功不可没,但受资本本性之影响,在房产开发过程中,为实现利润最大化,一些房产开发商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竟然打起了小算盘,不惜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手段降低成本,从而导致房产质量问题层出不穷。
购房是众百姓之大事,或耗尽其家中积蓄,或背负沉重之债务,每位购房者皆希望自己购得之房产,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因此,面对所购房产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免不得要上门讨说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现实中,虽购房者因房产质量问题维权不绝于耳,但面对“开发商”固有之强势地位,众消费者或自认倒霉、或简单维修以应付之,总之,以“开发商”一已之力,化解“维权”之危机,游刃有余,无需“借力”。
随着越来越多购房者之“维权”意识之觉醒,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面对所购房产之质量问题,不再沉默与简单维权了,而是改变维权策略,开始“抱团”维权,学会“借力”维权,让“开发商”感到恐慌与力不从心。
房地产者,众多地方之支柱产业也。面对所谓的“专业房闹”,地方不可能“坐视不管”;然而静心思之,购房者维权意识觉醒乃大势所趋,此办法并非解决所谓“专业房闹”之灵丹妙药。
“专业房闹”看似错在“房闹”者,然其根却在开发商,是其未信守合同、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量出现了问题,损伤到了“消费者”之合法权益;因此要有效破解“专业房闹”,治本之策在于提高房产之质量,让所谓的“房闹”者找不到“闹之理由”。
从某种意义讲,“开发商”也是“民”,民有所诉, 官必回应之;为此,希望当地高度重视之,深入调研,找准病根,站在公平公正之角度,理清来龙去脉,稳妥处理之。
同时,众房产商更当多痛定思痛,多从自身找原因,将精力与智慧用在谋求事业科学发展之正道上来;要视购房者为亲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责任,精心设计,严格监督,重合同、守信用,千方百计地向购房者提供“高质量”之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