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年拖欠交通事故赔偿款,还号称为了不还钱宁愿坐牢,河北唐山的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在判决结果公布近3年后,今天(13日)凌晨,事件受害人赵香斌的儿子赵勇在个人微博透露,昨天法院通知,收到了黄淑芬的主动赔偿款500元钱,“这是判决生效四年来黄本人首次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目前还余约74万未履行。”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0月,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历经数次手术后成为植物人。而直至法院判决下达,肇事司机黄淑芬仍然拒绝赔偿交通事故的各项损失85万余元。在赵勇上传至微博的视频中,黄淑芬曾向他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此后,黄淑芬被称为“教科书式耍赖”,并引发广泛关注。
2017年12月1日,唐山中院发布了案件执行进展消息,称经调查,未发现黄淑芬名下有房产、车辆登记信息和存款。鉴于黄淑芬未按要求申报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经进一步调查,黄淑芬与其女刘明月共同生活,法院依法对刘明月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登记在刘明月名下的房产一处,以刘明月名义于2014年7月、8月交纳该房定金和首付购房款17.8万余元,2015年12月3日,黄淑芬母女共同办理了该房的贷款手续,该房首付款和还贷款中均有黄淑芬的出资,遂依法查封。
在该调查发布的同日,赵香斌因抢救无效离世。20天后(12月22日),黄淑芬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2018年6月27日,黄淑芬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9年,黄淑芬将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等告上法庭。黄淑芬称,2017年11月22日,赵勇发出微博《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3小时后,律师岳屾山转发了这条微博,当晚即迅速形成全国性舆论关注的重大事件,原告被冠以“教科书式老赖”称号,导致原告及女儿社会评价急剧降低,无法工作和正常生活。请求判令岳屾山赔偿精神损害、原告损失以及维权成本共计80万元。
当年6月18日,此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原告黄淑芬败诉,认定被告岳屾山等不构成侵犯黄淑芬名誉权,驳回黄淑芬全部诉讼请求,同时,诉讼费2300元由黄淑芬全部承担。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当日,赵勇表示,不算利息的话黄淑芬仍拖欠745742.08元赔偿款未履行,而自己只拿到了法院帮忙申请的4万元司法救助金。
昨天,此事再次引发舆论关注。赵勇在微博透露,接到执行局电话,收到黄淑芬转账500元,在其最新一条微博中透露,目前黄淑芬还有约74万欠款未履行,也就是说,几年来,黄淑芬始终未曾支付赔偿款。
赵勇介绍,因为按照规定需要到法院才能领取这笔钱,而他目前不在唐山,“500元可能还不足以弥补我往返唐山的路费,我跟法院说这笔钱先放在法院那里,等以后金额积累多一些我再一起取回来。”
虽然只有500元,但他表示,“杯水车薪,但铁树开花!实属难得且意义重大!”目前,他通过网络平台将500元捐赠给了留守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