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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多地发布通告
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南昌市
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扩大禁燃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南昌市城区环境污染,根据《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扩大经济技术开发区樵舍镇、乐化镇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南昌市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燃放烟花爆竹,
依然属于违法行为
此外,
南昌禁燃区的范围
大家一定要注意了!
南昌禁燃区范围
1、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鲤鱼洲管理处辖区除外)、红谷滩区全域、赣江新区直管区新祺周管理处(中医药科创城)全域;
2、新建区:长堎镇、望城镇、石埠镇、流湖镇、西山镇、石岗镇、厚田乡、溪霞镇、新建经开区、新丰管理处、红林林场、岭背林场;
3、南昌县:昌南大道以南(与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接壤),赣江以东,南外环高速、西外环铁路线、翠林南大道以北,翠林中大道、昌东大道以西的合围区域,南昌县殡仪馆;
4、安义县:县城东起凤凰西路,沿迎宾大道、学府大道至北潦河;南起银河世纪小区,沿北潦河至龙津古驿牌楼;西起龙津古驿牌楼,经搬运公司,沿护城河、北门路,经廉租房小区至县苗圃;北起县苗圃,沿北环路、锦绣西大道至凤凰西路路口合围的区域;
5、进贤县:民和镇凤岭村委会、涂家村委会。
大家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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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第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宜春市
宜春市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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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中心城区北至三水大道、宜春经开区春一路,西至教体新区、宜万高速、银岭路、新320国道,东至宜安公路、金桥贸易广场片区、环城东路、宜春经开区宜创路,南至王华村、农牧实验场、规划仰山路;宜春各县(市、区)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和种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明月山管委会向社会公布。
图1宜春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域范围图
景德镇市
禁燃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引发火灾事故、噪音扰民的重要因素。全省各地市陆续采取立法形式发布了“禁燃令”,我市也制定了《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当前,我市禁燃的意识深入人心、禁燃的习惯逐步养成、禁燃的效果显现。为了进一步巩固“禁燃”效果,共同促进我市双创双修,让瓷都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违规购买、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瓷都市民的良好素质、良好形象。对违法行为,将由执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瓷都,我们美好的家园,需要每一个市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市民积极行动,爱护环境,文明生活,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景德镇市公安局
二0二二年元月
拒放烟花爆竹 共享碧水蓝天
《景德镇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于2019年9月28日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2020年1月1日起在景德镇市正式实施。景德镇市公安局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政策和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紧紧围绕烟花爆竹燃放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节点,加大宣传和巡查值守力度,及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2021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5起,共抓获处理52人,其中行政拘留10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2377件,有效地震慑了燃放行为,我市空气质量继续领跑全省。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区域图
抚州市
1月17日记者从抚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办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抚州市继续加强禁放烟花爆竹管理
今年是抚州市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第5个年头,抚州市城市建成区内各级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盘查和检查整治,从严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春节期间每天上街开展执法,重点查处流动兜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各县(区)将进一步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织密网格,实行三级网格管理,强化重要日子、重要时段的监管。增加巡逻频率,增强执法力量,严厉打击违规燃放、销售行为。春节期间,市、区禁放办和相关部门将加强值班备勤,每天收集禁放相关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并适时向社会发布。
据悉,2021年,抚州全市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治安拘留2人;查处非法买卖、运输及储存烟花爆竹治安案件67起,治安拘留54人,收缴烟花爆竹10000余件;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刑事案件1起,刑事处罚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