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禁燃的通告
广大市民:
传统节日“中元节”即将到来,为巩固主城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树立文明新风,促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健康、节俭环保、安全有序的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2 年 ” 中元节 ” 文明祭祀禁燃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
2022年8月10日12时-2022年8月12日24时
二、禁止区域
袁岭大道以东,嵩阳路以南,清宜公路以北,S222以西的建成区域内(含城东工业园范围、清宜线外100米内沿途两边)。
三、文明规范祭祀
严格遵守禁燃限放的相关规定,不露天焚烧产生烟尘等有害气体的物品,不在禁燃区域和时段燃放烟花鞭炮,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交通工具,不在河岸、山林和荒野等容易引发火灾区域,以及道路、广场和空地等妨碍公共秩序的地方焚烧、抛撒、摆放祭品,不违规销售祭品和鞭炮。通过网络祭祀、鲜花祭祀等绿色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
四、严格监管执法
县人民政府,城管、生态环境、公安、民政、市场监督、水利、林业、应急、卫健、消防各级各部门将组织人员开展联合巡逻检查执法,辖区街道办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制止焚烧燃放行为。
对于在禁止时间、禁止区域内焚烧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产生垃圾、破坏市政设施、引发火灾、造成大气污染等危害的,由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仍继续违法从事兜售香蜡纸钱等祭祀用品的,没收物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县政府服务热线12345;县公安局110;县城市管理局7139536,7139592。
特此通告。
分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