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蜀黍,我被男粉丝强奸了,快帮我抓他。”浙江杭州,美女主播小苑报警哭诉自己的遭遇,可结局却令她后悔莫及!
小苑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主播,开播时直播间人比较多,人美声甜的她非常受粉丝们喜欢。最近几天直播时,来了一个铁粉,出手非常大气,几乎都是在榜一。因此她对这位“榜一大哥”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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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粉丝就是陈某,他是有自己的目的,就是想和女主播发生关系。直播结束后,他便私信了主播小苑,互相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联系方式。于是两个人对于隐私话题聊得很火热,陈某提出给她3万元,只陪自己一个晚上就行。小苑开始是拒绝的。可当陈某说到5万元一晚上时,欣然赴约!临走时,陈某还提醒她,一定要穿渔网丝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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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某还很贴心地给小苑转了100元当打车费,自己则在某高级酒店开房等她过来。小苑来到酒店后,陈某看到她比照片上更美,无法自拔,非常猴急。但小苑要求陈某先把钱给自己。但陈某表示这么多钱给了,如果小苑跑了,那自己太吃亏了,要求完事后第二天早上再付也不迟。小苑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
在酒店里的大床上,两人非常愉快地放飞了自我,完成了“鼓掌作业”,准备睡觉的时候,陈某借口说去车里拿点东西,结果小伙子趁机跑了。小苑在房间里等了好长时间也没见他回来,这才知道自己被“白嫖”了,一气之下选择报警,哭诉自己被男粉丝强奸了,便有了开头的一幕。

警方过来后,在对小苑问话的时候,感觉小苑神色不对,有些细节都含糊其辞,于是怀疑事情不简单。
同时,房间内没有打斗或强奸行为的痕迹,而小苑身上也没有明显的伤痕。后来又查看小苑的手机,通过聊天记录才知道小苑和陈某是卖淫嫖娼!
最终将两个人全部抓获,按照卖淫嫖娼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经调民警调查后发现,小苑当时才26岁,重庆人,住在滨江。而陈某23岁,内蒙古人,无业。女孩居然还是第一次从事卖淫行为。
陈某本人如下图:
小苑本人如下图:
此事一出,网友纷纷点评:
有网友表示:一晚上就能赚5万元钱,不能怪她贪心,毕竟赚钱太快了,可是没想到这却是一场骗局。
有网友表示:好在有聊天记录没有删除,不然的话告陈某强奸的话,女孩可能就成功了。
小编说看法:
首先小苑和陈某的行为属于卖淫嫖娼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之前约定的5万元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因为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陈某的行为也是不属于诈骗的行为。只不过通过这种方式骗到的是“色”,而法律上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所以骗色是不违法的,其行为属于你情我愿的事情!
最后,所谓强奸犯罪行为,是指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志,在妇女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威胁、胁迫等手段而达到占有女性身体的目的。而陈某和小苑的聊天记录证明,男子并没我强奸。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条例》,如果两人都是初犯,此前没有过卖淫嫖娼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最终才被处以4日的行政拘留。
他们二人的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女孩为了钱迷失了自己,和卖淫女是没有区别的。而男子陈某为了美色,不惜花钱骗色,并不是以交友为目的。是典型的渣男,咎由自取。
本来小苑有着一份非常好的自媒体职业,如果洁身自好做好直播,挣干净的钱,会有更多的男粉丝所喜爱和尊重。如今财色兼失,不仅会被拘留,还会通知家属,此事还可能会后悔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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