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江苏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其中提到: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超10省份已经或即将延长产假
此前,话题#湖北产假能休158天#也冲上热搜。
据统计,全国已有超过10个省份通过相关条例,已经或即将实施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配偶护理假等措施,包括北京、湖北、上海、浙江、重庆、河北、安徽、四川、江西、广东、黑龙江等。
其中,浙江生二孩、三孩均可休188天。另外还有多地正在起草或公开征集意见中。
人大代表建议适当延长男性育儿假
记者注意到,今年两会,已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到女性产假制度。
据相关消息,全国人大代表、暨南大学教授卢馨称,生育仍是职场女性的发展瓶颈之一,“不仅仅是延长产假就足够,要多维度考虑,制定政策配套措施。”建议适当延长男性育儿假并建立灵活的休假制度,男性陪产育儿假可以不一次性休完,而是建立假期分割、共享的灵活休假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宣传部部长黄细花表示,女职工应享受全额带薪产假,且重返工作岗位时累计工龄。目前各省份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均延长了产假,但如果延长产假的成本由企业负担,那么企业为了节省人力资源成本,就会尽量不招聘女职工。因此,国家财政应承担延长产假的成本,消除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则表示,目前产假和陪产假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增加女性的假期,这加剧了职场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可能使职业女性的生育意愿进一步降低。
她建议:①从国家层面统一制定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相关假期规定;②将男性的带薪陪产假增加到30—42天;③产假分为强制性产假和弹性产假两部分,弹性产假是指企事业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X天产假,将其作为单位一项福利量力而为;④育儿假应该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具体天数应考虑家中子女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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