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就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释放数字化发展红利,全面开创数字政府建设新局面作出部署,为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数字技术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建设。据《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指数从2012年的0.5359提高到0.7948,排名从全球第78位提升至第45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成效显著。面向“十四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先后提出要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6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全面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各领域数据要素价值利用。在此背景下,加强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融合,成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数字政府是综合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手段,以数据要素驱动治理模式转变的新型政府运行模式。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普及的大背景下,我国及世界主要国家纷纷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字政府正全方位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完善政府治理模式。
数字政府有助于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履职效能。基于平台化理念,数字政府通过公共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通底层数据,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不同机构部门职能,为民众提供一站式、一键式和个性化的便民服务,提升治理效能。英国在《政府转型战略》中提出“政府即平台”的概念,即参照电子商务的平台运营模式,以平台为基础全面提供政府公共服务,其已建成的“一站式”政府服务平台可作为通用共享平台设施,内阁组成部门或者第三方可在平台上开发附加应用,不断延伸扩展政府服务功能。
数字政府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数字政府的核心价值在于以数据要素为驱动,基于多元数据汇聚与关联,从中挖掘高价值信息,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智能化水平和公共服务的精准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从被动、机械的传统决策模式向基于数据驱动的预测性、精准化智能决策模式转变。新加坡依托覆盖全岛的数据收集、连接与分析数字基础设施,利用人工智能技术预测公民需求,以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日本先后制定《e-Japan》《u-Japan》《i-Japan》以及《智能日本ICT战略》等计划,完成了从电子政府到数字政府的跨越,通过打造智慧化数字政府实现“超智能社会”目标,推动老龄化、少子化、资源管理等现实社会问题的解决。
数字政府有助于完善政府治理模式。在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支撑下,政府治理的传统界域不断突破,社会公众多方参与、政府各部门协同共治的全新格局正在形成。美国《开放政府指令》明确提出数字政府建设的参与和协同原则,强调数字政府建设重点是促进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同。我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等跨部门协同治理实践不断涌现,“随手拍”等公众参与协同治理模式持续创新,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监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推动政府治理格局从单一治理模式向多元协同共治转变。
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尚有提升空间
近年来,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步伐逐步加快,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但是,数字政府建设在取得一系列成效的同时,仍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数字政府数据安全面临挑战。近年来,全球网络安全问题频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催生出的新型攻击手段,攻击范围广、命中率高、潜伏周期长、攻击隐蔽性高,数字政府系统面临的持续定向网络攻击日益增多。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监测发现,我国互联网持续遭受境外网络攻击,仅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以来就拦截政务网络攻击约4104万次,拦截政务平台攻击约84万次。
二是数字政府数据共享融合程度有待提升。当前我国不同地区数字政府建设阶段和发展水平不同,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开放共享的规则、制度、标准尚未健全,导致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不充分,客观上形成了“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另外已共享的数据质量还有待提高,存在碎片化和重复性问题,导致政务数据开发利用存在一定难度。
三是数字政府应用场景有待深入挖掘。当前,我国数字政府建设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数字社保、在线政务、数字疫情防治等场景应用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政务数据资源的深度决策支持价值还有待进一步挖掘,数字技术赋能智能辅助决策场景建设有待加强,个性化、精准化、定制化公共服务还有待开发。例如,区块链凭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安全可溯等技术特性,已在数字人民币等场景得到创新应用,未来还可进一步拓展其在数据资产管理、数字身份认证、政府统计调查、政务数据共享等场景的应用,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效能。
协同发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
为进一步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数字政府建设,挖掘政务数据的经济社会和公共服务价值,提升数字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效率,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政府公共数据资源保护。在技术方面,加强数字政府平台网络安全实时监测与风险防控,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和数据安全保护技术开发,强化权限认证、网络隔离、隐私计算等技术的研究及其在政务服务供给和政务数据访问中的应用。在制度方面,深化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快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基础制度体系,梳理政务数据共享的安全风险影响,形成数据安全风险清单,动态监测和应对数据流动、网络传输、数据归集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
二是推进数字政府数据互通融合。加强数字政府顶层设计,推进各地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全国政务系统“一张网”“一朵云”,消除各地区和各部门之间的数字壁垒。制定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标准接口,打破数据壁垒,整合数据资源,实现跨地区政务数据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和融合汇聚,挖掘更大公共服务价值。指导各地深化细化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目录,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挖掘更大社会价值。
三是加快数字政府智慧应用场景开发。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利用,深入拓展政务大数据在监测经济社会运行、智能辅助政策制定、公共服务精准定制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加强数字监管预警,重塑政府管理方式;推动跨区域数字治理服务一体化,突破时空限制,延伸服务半径,为区域同质服务、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提供支撑,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