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保健巷成片 D级危房的拆除,我县打响危房销号攻坚战。我县从4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同时,集中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危房摸排一杆到底。为摸清全县的危房情况,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行业部门、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设立工作专班,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做到从县到村组一杆到底地摸排,不留死角。5月初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对全县所有房屋建筑,尤其是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开展深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近期又制定《分宜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分宜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实施计划》,集中力量全力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摸底排查、现场核查、落实整治等关键环节精准到位。紧接着,我县迅速对全县城乡所有房屋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饭店、农家乐、商超、幼托、养老、医疗、出租屋等经营性自建房,以及农村独居老人户、残疾人户、村组集体性用房及农村祠堂(大厅)等地,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做到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同时,我县积极对接省、市相关帮扶联系指导组,抽调15名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设立3个督促指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及行业部门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导,严格对照摸排范围、整治要求,下沉一线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并协助属地乡镇、街道整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危房鉴定一户不落。在前期开展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既有住宅安全排查和房屋市政灾害风险普查的基础上,持续深入精准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乡(镇、街道、园区)和产权单位对现有房屋建筑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全面排查,重点聚焦城乡危房、经营性自建房、擅自改变用途的房屋、非法违建等,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实现分门别类一户一档管理,特别是对疑似危房做到一户一鉴定。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已初步鉴定危房458栋,其中农村初步鉴定危房316栋,包括 B级46栋,C级135栋,D级129栋,城区自建房摸排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42栋,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8栋。
危房整治一户一策。我县坚持快查快改、即查即改,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摸排上来属于疑似危险房屋建筑,立即派出指导组会同属地单位进行现场逐户复核,针对无法确定安全等级的房屋进行筛查,聘请江西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与各乡镇、街道对接,现场开展核定。建立危险房屋台账清单,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实施一户一策和销号管理。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城中村经营性自建房要求签订房屋安全责任状。督促属地单位对一般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责令立即停业封停,采取修缮治理或加固措施,确保隐患消除后方可使用。对疑似 D级自建房则坚决限制或封闭停用、及时疏散转移人员、依法拆除,并在房屋周围设立警戒线与警示标语。
目前,我县农村地区已有38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危房改造,发放房屋隐患告知书264栋,拆除危房16栋,剩余均先行采取封闭停用措施,后续逐步采取除险加固或拆除等措施;城区停止使用危险房屋22栋、拆除危险房屋20栋,有34户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直管公房租户已安置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