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还未出库,发票就已经到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尤溪永丰茂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郑慧玲高兴地说,以前省外纸质发票邮寄最快也得3天,现在几乎可以实现即时开票、即时受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极大方便了纳税人的用票需求,降低了用票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税务干部为企业财务讲解全电发票接收查验使用等有关事宜 廉中营 摄
“相比之前的电子发票,此次不要邮箱,直接登录系统就能接收发票、电子存档,更加安全便捷。”郑慧玲介绍,7月18日,他们公司就收到了尤溪县第一份全电发票,开票方来自广东省,含税金额3787元。
自7月18日起,福建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全电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需申请领用,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电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加高效便捷。
“用票更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尤溪县税务局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组组长曹玉梅说,福建省内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全电发票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相同。
尤溪县税务局正通过全电发票日常业务培训、线上辅导、“点对点”进企业宣讲等举措,深入解读受票方取得发票操作指引、发票勾选认证抵扣操作流程、全电发票基本特征等相关内容,推动全电发票业务精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