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的记忆印象,按照以前的规定,一般情况下通常人员只要通过了以下步骤程序,即可算得上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
1是按照国有企业招工简章所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办法要求,经应招应聘考试合格和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后,被正式招工录用进入国有企业,且经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并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的;
2是通过正规途径获准被正式分配安置或调入国有企业的,企业也接管受理了其本人档案和组织关系,并与该国有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
3是有具体的工作岗位、明确职责和任务,发有国有企业工作证和工号牌;
4是单位有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的保障;
5是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绩效奖励及国家规定的包括节假日、公休假、高温费、寒炭费、带薪休假、劳动保护等各种应有的政策性福利待遇。
当然,以上只是我早先记忆中国企正式职工的几个主要标志,至于现在有没有新的变化就不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