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的13.3.4条规定,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2、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实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2.5,空心块体的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U3.5;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3、墙长大于5m 时,墙顶与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8m 或层高2倍时,宜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墙高超过4m时,墙体半高宜设置与柱连接且沿墙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4、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填充墙,尚应采用钢丝网砂浆面层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