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上旬,县公安局接到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线索,有人在我县非法开采陶瓷土。接到线索后,县公安局迅速派出精干警力开展调查。
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通过在全县多地走访调查、现场勘验,经过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
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 鄢彬:7月20号,3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宋某某、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分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一些偏僻山林地带因为平时人迹罕至,地底下的各种资源引起一些不法分子的格外“关注”,并做出昼伏夜出的偷挖行动,铤而走险获取高额“暴利”。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黄某某、宋某某三人于今年4月至7月分别在湖泽、杨桥、分宜镇等地多处进行非法采矿,涉案金额30多万元。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制度。非法采矿行为不仅会对国家矿产资源造成破坏,还将直接导致开采区域的植被和土壤被破坏,造成生态系统的整体破坏及生物种类的减少,最终影响到人类的生产生活环境。目前,本案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我县公安局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