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参照市局提升营商环境做法,在分宜政府网上发布了《关于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限期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
7月22日,新余市晗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办理变更业务中发现公司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将面临一万元以下罚款。在详细了解企业情况后,工作人员认为该企业的行为是初犯且符合县市场监管局7月20发布的关于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限免予行政处罚的公告的免罚情况,免掉了对企业的罚款,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了企业申请的异常名录移出手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中采取了包容审慎、服务型执法的执法方式,获得了众多市场主体的点赞,并收到了来自新余市晗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尽职尽责,服务高效”这几个大字表示了该企业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容审慎、服务型执法的点赞与感谢。县市场监管将立足本职,尽心维护市场管理秩序,更好地为广大经营者和群众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助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