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守护好绿水青山、维护好环境资源安全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今年以来,分宜县公安局结合“昆仑”系列行动以及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紧盯重点目标,扩线深挖、靶向发力,快速出击,周密布控,共破获非法采矿案5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污染环境案2起,打击处理16人。
典型案例一
7月上旬,分宜县公安局接到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线索,有人在我县非法开采陶瓷土。接到线索后,县局高度重视,迅速派出精干警力开展调查。办案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现场勘验、分析研判,精准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于7月20日将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黄某某、宋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黄某某、宋某某三人于今年4月份至7月份期间分别在分宜县湖泽镇、杨桥镇、分宜镇等多处进行非法采矿,涉案金额30余万元。目前,三人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例二
6月22日,分宜县公安局接到县自然资源局移交线索,某公司员工在分宜县分宜镇境内非法采矿。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在经营某公司期间组织安排员工在分宜镇某村委境内非法开采砖瓦用页岩矿。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案例三
3月上旬,分宜县公安局接到县林业局移交线索,钤山镇某矿业公司存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某在经营某矿业公司时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林地面积,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我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矿产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矿产资源是耗竭性、不可再生的,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采矿等行为。分宜县公安局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保持打击非法采矿等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全力护航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