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借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成功为某民营企业当事人在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法院就一起票据利益返还纠纷案办理了立案手续。该跨省异地立案的成功受理,既是珠山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一个缩影,又是该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便民举措。
据了解,景德镇市一家民营企业因财务人员疏忽导致一张金额10万元的商业汇票过期。在被银行拒绝承兑后,该财务人员焦急地携带票据来到珠山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进行咨询。
轮值的工作人员曾审理过票据利益返还纠纷的案件,在详细了解案情后,他一边安抚该企业员工,一边耐心指导,告诉其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兑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该法院依法判决返回票据利益,以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然而,出票人及承兑人均在山西省临汾市,与景德镇市远隔千里,该公司若派员前往当地法院立案,无论是从经济费用、人员效率还是疫情防控政策上考虑,都会产生诸多困难与不便。在得知该企业已陷入生产经营困境,无力聘请律师办理此案后,该工作人员从减轻企业诉累出发,主动为该企业起草诉讼文书,编辑证据材料,并借助“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主动联系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两家法院经过多次专人对接协调后,终于在短时间内实现了跨越1000多公里的“家门口”立案,让“信息跑”代替“群众跑”,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以点滴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