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青少年热衷于炫酷、追求刺激的心理,偏爱驾乘一种俗称“鬼火”摩托的小型踏板摩托车,该类车前脸造型别致、色彩斑斓,改装后的排气筒声音“炸街”,夜间灯光变换爆闪,有时在城区飙车耍酷,随意变道、闯红灯,不遵守交通法规,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2018年 5月23日下午14时许,故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县城区巡逻时,发现一少年驾驶一辆无牌“鬼火”摩托车,驮载三名少年沿郑口镇京杭大街高速行至与工业路口向左拐弯过程中,因车速过快,车辆失去控制,撞在工业路南侧的路沿石上,四少年同时摔倒在地,其中二人有不同程度受伤,场面令人后怕。执勤民警看到这一场面后,立即停车上前询问,经询问得知,驾驶人李某发15岁,三名乘坐人中一人16岁,2人为15岁,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三人辍学。驾驶人李某发因属未成年人,不具备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资格,对交通法规知之太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摩托车无任何防护措施,缺乏驾驶技能,并严重超速超载,可谓无知者无畏!
执勤民警依法暂扣摩托车后,并将两名受伤少年送至医院进行救治,然后通知驾驶人李某发的家长到医院进行看护。在医院,民警对驾驶人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这次事故虽然有惊无险,但隐患非常严重,假如四人倒地时,恰巧有机动车经过,刹车不及,就会造成严重后果。
驾驶人李某发家长表示今后一定对孩子严加管教,孩子未取得驾驶证前决不让其驾驶机动车,并对交警帮助送医救治的行为表示感谢。
交警提示:暑期将至,青少年上路出行增多,个别青少年学生及社会青少年热衷于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希望家长及学校能够切实监督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并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小编也提醒广大青少年外出一定要选择正确的出行方式,切实注意交通安全,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资格驾驶证后方可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