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穿执法制服、公车私用……洛阳市城管局通报两起违规违纪案件
城管队伍执法不严、言语粗暴、公车私用,发现这些问题怎么处理?日前,洛阳市城市管理局通报两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一、安乐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私穿城市管理执法制服、车辆随意喷涂城市管理执法专用标识
11月3日上午,洛阳市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督查中队巡查至洛龙区军民路时,对一辆车身随意喷涂有城市管理执法标识的四轮电动车进行督查,发现李某等3人私穿城市管理执法制服,且未携带任何工作证件。面对督查,李某言语粗暴、态度蛮横,拒不配合。
经调查,李某等3人为洛龙区安乐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洛龙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安乐镇政府对以上3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李某作书面检查,扣除工资500元。洛龙区城市管理局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责令其向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督导安乐镇政府对未经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报备同意,违规穿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喷涂使用城市管理执法标识行为进行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明确非城市管理部门人员和车辆不得擅自穿着城市管理执法制服、随意喷涂使用城市管理专用标识符号。
二、瀍河区城市管理局一协管员公车私用
11月3日21时许,瀍河区城市管理局瀍西中队协管员刘某下班后驾驶执法用两轮电动车,在老城区北大街与他人发生纠纷,态度蛮横。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责令负有监管责任的瀍河区城市管理局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刘某身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对待群众态度蛮横,其行为严重影响洛阳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责令瀍河区城市管理局对刘某作出辞退处理。
洛阳市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局正在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队伍中开展“规范执法、廉洁高效”作风整顿行动,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成立专班,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查自纠、互查互纠,采取“日巡查、周通报、月讲评、年总结”的方式推动行动向深向实。上述两起违规违纪案件,暴露出部分基层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推进城市管理系统执法队伍作风整顿行动的认识还不够充分,对分管行业和所属人员失职失察、监管缺位。下一步,针对在作风整顿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将继续以“零容忍”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提高执法队伍纯洁性。
记者了解到,全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队伍“规范执法、廉洁高效”作风整顿行动持续到今年12月31日,之后将转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乱作为问题和队容风纪问题,重点查处涉舆情问题。
如果您发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存在以上问题,可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举报。为保证举报内容真实准确,提高调查效率,倡导实名举报,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将对实名举报案件优先调查,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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