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明老人
从事环卫工作七年,仅获1万余元工资?近日,四川巴中南江县张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其七旬父亲张某明的工资存在诸多疑问,经其调查测算,大概还存在8万余元的差额。
张女士测算的依据来自一张银行卡。她介绍,当地社区曾索取其弟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多次向卡内打款,而其弟又并未在当地工作,这张卡很可能是给其父发放工资所用。“但里面的钱却不知道去哪了。”
张某明的工资是否确还存在8万差额?张女士所称的该张银行卡又是否是为其父发放工资所用?打入卡内的钱款到底属于什么款项,钱款又去哪了呢?
近日,红星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诸多疑问背后,系当地社区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虚设公益性岗位,套取岗位补贴资金,再用于其他相关人员“工资”发放的“套公用公”违规违纪行为。
目前,社区相关人员已被当地纪委进行查处。
“工资”疑云
七旬老人干环卫7年
仅获一万余元工资?
张某明,年过七旬,自2011年到2018年在四川巴中市南江县正直镇的鱼脊垭(小地名)从事环卫工作,共计7年时间。不过,7年间,其领到的工资则仅有1万余元。
根据张某明的回忆,自己各年拿到的工资数目为:2011年到2013年,每年收到700元;2014年1200元;2015年2200元;2016年2400元;2017和2018年各2200年;共计一万多元,均是“领的现钱”。
7年才1万多元工资?这让女儿张女士产生了疑问——疑问还来自一张突然出现的银行卡。
↑2018年,张先生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情况
张女士介绍,2018年时,父亲在打扫卫生时曾发生一起车祸,事后,当地凤仪社区工作人员曾将一张以其弟弟身份办理的银行卡交给父亲。一开始对方称是“废卡”,不过后来社区又告知卡中打入了6000元钱,并告知了密码要求将其中的4000元取出给社区。
“我最后只给了他们2000元,但没过多久,他们又说‘不合法’把钱退回来了。”张某明说。
社区的这一举动让张家人心生疑虑。这是张什么卡?为什么是以弟弟的名义办理的?为何银行卡之前一直在社区手里?“废卡”里怎么会多出了6000元钱?社区又为何要拿走其中的一部分?
张女士介绍,经过她和家人的调查,这个卡是用弟弟的名字办理的,并且前后有多笔打款记录。之所以要打款,是因为当地为弟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250元,但弟弟对这一切却并不知情,而干环卫工作的又是其父亲。
张女士认为,由于父亲上了年纪不熟悉银行卡操作,这张银行卡很可能正是用弟弟的名义办理,为父亲发放工资的银行卡。而打钱之后,社区却只从中拿出了部分以现金结算给父亲。
张女士介绍,按照每月1250元的标准计算,除去父亲已经领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中的6000元以外,应该还有8万余元的工资差额。但其中的钱款已经不知去向。
虚设岗位
老人儿子长期在外务工
却又在村里“上班领钱”
对于张女士的说法,日前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当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据张某明介绍,2011年因无人打扫鱼脊垭卫生,社区前来向其做思想工作,自己才同意了这份工作。而对于工资,其称双方为口头协议,700元一年,逐年递增,一年一付。他并不知道有儿子身份信息的银行卡存在。
关于银行卡,张某明儿子张先生则介绍,大概在2015年左右,在社区工作的龙某向自己要了身份证照片,“说办理相关手续,我也不懂,因为是社区的人,就把身份证照片发给他了。”张先生称,自己并不知道社区会用其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
而对于张女士称当地为弟弟张先生设置了一个公益性岗位的说法,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14年时,凤仪乡人民政府(现已经合并到正直镇)和张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甲方为南江县凤仪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谢某强,乙方为张先生;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从事“集镇保洁/市场管理/城管协管/交通协管/乡村公路维护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劳动薪酬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50元每/月”。
在另一份记者获得的凤仪乡环卫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中,也发现了张先生的名字,其工资为1250元每月。
↑2015年,张先生公益性岗位显示为“道路养护”
资料还显示,而后的2015年,张先生也和凤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只是在凤仪乡公益性岗位工人工资发放花名册内,张先生的岗位变成了“乡村道路养护”,工资也一直为1250元每月。
而在南江县财政局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发文中,自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当地公益性补贴发放的通知附件里,张先生的“薪酬”分别为:2015年每月750元,2016年每月900元,2017年和2018年每月1000元。
不过,张先生则表示,自己多年来一直在外务工,并没有在当地工作,也没有与当地政府签订过劳动合同。张先生也不解,自己的银行卡到底是为父亲发放工资所用,还是另有他用。“如果按照合同从2014年开始来计算,工资应该有超过10万多元了,那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
官方回应
社区行为属“套公用公”
纪委已调查处分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张先生所称的当地社区工作人员龙某,并询问了张某明的环卫工作及薪资发放,以及留下诸多疑问的这张银行卡和背后张先生在当地的公益性岗位等情况。
龙某介绍,当初张某明的环卫工作是其“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已经没有年轻劳动力胜任,只能商量让年纪较大的老人打扫卫生,薪资系双方口头商议而定。其表示,按照约定,张某明的工资并没有差错,已经通过现金方式进行了发放,不存在还有8万元差额的说法。对此,龙某拿出了张某明领取工资签字的相关凭证——里面是公益性岗位领取工资的数目和当事人的签字。
↑2014年的合同
而关于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办理银行卡一事,龙某解释,张某明领到的工资确实是从该银行卡到账的钱中支取的,不过该卡并非专门用于给张某明发工资,卡内的钱还用于了其他人的工资发放——对此龙某并未拿出相关凭证。
对于这一行为,龙某表示自己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已经被南江县纪委进行了处分,属于“套公用公”行为。南江县正直镇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某也向记者确认,龙某确实因为“套公用公”被县纪委进行了处分,但具体如何处分,其并未说明。
↑南江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文件
杨某表示,对家人提出张某明被少算工资的质疑,镇政府做过了调查了解,确认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张某明儿子的身份信息,通过办理失业证明,然后申请公益性岗位,套用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再将钱用于其他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发放。“张某明一家认为这部分钱应该归他家所有,所以一直在追问,但通过计算,确实已不差老人家的工资。”
但是,该笔钱到底用到了那些公益性岗位,社区和镇政府则均未提供相关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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