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参保人权益,让基金运营效益惠及广大参保对象,近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公布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的通知》(赣人社发〔2022〕15号),明确全省实行统一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我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3.07%,执行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据了解,2014年我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每年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年1月1日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进行计息,即按照1.5%或1.75%计息。
2020年底我省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按国家规定,自2022年起结合基金收支结余、委托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等确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今年所公布利率属历年最高,收益以记账方式归属于参保对象个人账户,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 (侯艺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