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年龄对于军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一项标尺。
这其中,挂钩的相关项目有非常多,包括军衔、工资以及发展前景。
正是如此,我国关于军队最高服役年龄有着非常严格的分工。
在规范相应的规章制度的同时,也有助于加快军队现代化进程。
解放军各级军官最高服役年龄是多大?
在了解相对应的最高服役年龄之前,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
一个是“军官”的定义,我军现役军人分为:军官、士官、士兵三大类。
而这三大类中,士兵(义务兵)的服役年限是固定的,通常为两年;
而士官(原志愿兵)制度则有另一套全然不同的服役体系,这二者,是不能和军官混为一谈的。
第二个,是“退役”的定义。
只有义务兵和低级士官离开部队叫做“退伍”,通常他们是在可以继续当兵的条件下退出,而“退役”是指到了年纪就必须离开军队。
明确最基础的概念之后,就可以清晰理解了为何军官会划分不同服役年限。
而不同的军官,是则根据其级别有不同的划分。
根据《现役军官法》的相关规定,作战部队的军官任职最高年龄如下: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三十岁;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三十五岁;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岁;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四十五岁;
(五)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岁;
(六)担任军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可以很清晰地从规定中看出,官职和官职之间的最高年龄差均为五岁,官职的级别越高,其任职时长越长。
但是也有一些军官,因为其所在军种部队的职能特殊性,使得其服役最高年龄将会有些微的差别。
其中在《现役军官法》明确指出的,就是海军的舰艇兵和空军的航空兵,和普通作战部队略有不同:
舰艇兵担任营级职务的,四十五岁;担任团级职务的,五十岁。
可以看出,舰艇兵的营级和团级军官的年龄相对提升了五岁左右。
而航空兵只指定了团级职务的军官,将年龄提升至五十岁,其他和普通作战部队没有区别。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以专业技术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军官,也会在服役最高年龄上和普通作战部队有所不同: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四十岁;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
和普通兵种的军官相比,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年龄差相差更远,而且其年龄的上限更高。
当然,由于许多人的服役年纪各不相同,所以为了公平起见,除了服役最高年龄之外,还有年限方面的限制。
作战部队的军官规定如下: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官则是这样规定的:
(一)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二年;
(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十六年;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二十年。
不过,这些只是基础规定。
毕竟在实际操作中,依然会有许多特殊情况出现,这时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可以根据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延缓或不能退役时有发生
通常情况下,服役最高年龄有调动只属于两种。
第一种是延缓退役;第二种是提前退役。
首先,说明一下延缓退役。
按照正常流程来说,每一个军官的退役年限都是规定好的。
除了职务的特殊性之外,还有其他特殊情况会导致延缓退役。
第一是处于战时状态的军官。
这种情况下属于非常时期,必须得严阵以待,所有军官都不可以退役,即使到了年纪,也不允许。
具体例子,可以参考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美国和德国的军官。
他们不受年龄的限制,始终配备着军衔。
第二是主动申请延缓退役。这种就属于特殊情况中的一般情况,申请对象通常为高精尖人才。
比如知名的张召忠少将,在2012年的时候已经到了服役最高年龄,但是由于其在军事理论方面的研究成就非常突出,所以就由组织特批他延缓退休。
但是,即使延缓退役也不一定等于可以无限期地延缓下去。
《现役军官法》明文规定了不同级别的军官,也有不同的延长规定:
1、担任师级职务和正军职军官,不得超过五岁;
2、副军职军官,不得超过三岁。
这项规定,就和另一项“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的相关规定有所挂钩:
(一)担任正团职职务的,五十岁;
(二)担任师级职务的,五十五岁;
(三)担任军级职务的,副职五十八岁,正职六十岁;
(四)担任其他职务的,服现役的最高年龄与任职的最高年龄相同。
所谓“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所指的就是任现职干部的最大年龄,已到达到或者超过,按照规定是必须退役转业的。
也就是说,除了极端特殊的环境,基本上所有的延缓退役都已经做好了相对应的规定,并且环环相扣,增强军官职位的流动性。
和延缓退役相比,提前退役的情况相对而言就更为复杂,也牵涉到了更多现实因素。
根据《现役军官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如下条件的,才能提前退役:
(一)任职满最高年限后需要退出现役的;
(二)伤病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四)调离军队,到非军事部门工作的;
(五)有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
可以看出,除了身体因素之外,大部分情况下是出于军队调整的考虑,才会有提早退役的可能。
而这里则牵涉到一个相关规定:“军队干部交流制度”。
了解了这个制度,就能明白退役也可以是军官为军队服务的另一条道路。
退出现役并不等于常规退休,仍可按照分配调剂再就业
“军队干部交流制度”指的是有计划地组织军队干部在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驻地进行交叉任职的一种轮流制度。
在《现役军官法》中,明确规定了军官需要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可以将“交流”纳入考量流程:
(一)作战部队担任师级以下主官职务的,四年;担任军级主官职务的,五年;
(二)作战部队以外单位担任军级以下主官职务的,五年;
(三)机关担任股长、科长、处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四年;担任局长、部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五年;但是少数专业性强和工作特别需要的除外。
(四)担任师级和军级领导职务的军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分别满二十五年和三十年的,应当交流。
(五)担任其他职务的军官,也应当根据需要进行交流。
而随着时代的推进,军官职业化还是越来越规范、清晰,这也使得军官交流的跨度越来越广,达到了优化干部结构的目的。
是以,军官退役,并不等于普遍意义上的退休。
一般来说,会根据其职业发展空间,对他的职位进行调剂再分配。
他们通常会被分配进军队系统,在没有军籍的情况下,从事与部队相关的工作,发挥自己的余热。
当然,退役军官也可以自主择业。
这其中国家也会对其进行协助就业、发放退役金等方式,让军官能够通过另一种方式为军队、为国家效力。
除了转业之外,退役军官还有另一条道路——复员。
复员指的是军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志愿兵退出现役以后,回参军地区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国家不包分配工作。
大致区分复员和转业在于,复员无法获得国家协助再就业。
而且,由于许多人未满条件要求复员,就会导致遭受处分的事情发生。
不过,如果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复员,并不会和转业有太大不同。
随着今年新出台的军官政策,复员的条件也相对做出了调整。
除了原先的服役最低年限要满足之外,还要满足“6+3”的条件。
所谓“6+3”就是最低服役年限为干龄满6年,任本衔满3年以上。
无独有偶,“6+3”的条件也出现在了退休和转业两条退役途径中。
显然,其出现是为了改善军队“重年龄轻年限”的状况。
今年出台新政策年龄有调整,年龄已经不再是首要标准
从过往的《现役军官法》中,可以看出,在规定军官的年龄的相关规定上,都把年岁卡得比较紧。
但是今年的新政策,有一条是相对比较明显的改变:那便是将连职干部和营级干部的服役最高年龄都调高了5岁。
也就是说,在原先的基础上,军官在满足最低服役年限的情况下,进一步对最高服役年限进行弹性调整。
即使有些军人入伍时间晚,其年限的可延展度也多了五年。
而入伍时间早的军人,也会因为最高年限的限制,不会比入伍晚的军人多五年服役时间。
这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年龄和年限之间的关系,年龄对年限的影响在经过调整后,不再是首要标准。
而这种改变,其实是军官职业化之后,将服役制度更为完善的一种体现,提高了军人在军队的上升空间,以及其就业活力。
与此同时,年限方面也会根据军官的不同的级别做出相应的调整,总体来说会以大校和上校分为两个分水岭。
大校以下军衔的军官,将会延长其服役最高年龄,保证其能够得到充分长足的锻炼,做好一步一个脚印的准备。
同时将会缩短大校以上军衔的最高年限,防止稳定时间过长,让其有居安思危的意识。
最后,就是增设上校以下的军衔的最高年限,给予其一定的竞争压力,增加军队内部的工作互动交流。
可以看出,年限和年龄的改变,从低级别到高级别是一个先缓冲、中期平稳、之后快速的一个过程。
年限结构的优化,有利于提升军官的晋升空间,也有助于减缓上层结构僵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解放军现役军官的相关法规越来越完善,也象征着中国军官职业化越来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