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分宜交警凤阳中队民(辅)警在S311省道园艺场路口巡逻时,发现4个“熊孩子”驾乘一辆电动车,且4个人都没戴安全头盔,非常危险。交警紧急叫停,将他们带到路旁安全处。
经询问,驾驶电动车的孩子才13岁,当天他邀请3个年龄比他小的3个好朋友去看爷爷。他也知道未满16岁不能骑电动车,但就是觉得骑电动车好玩,没忍住。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执勤人员立即联系孩子父母到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对他们进行严厉批评教育,普法宣传,告知16岁以下小孩不能骑电动车,提醒家长做好孩子暑期在家的监管工作,将电动车钥匙藏好,防范孩子偷偷驾驶,引发交通事故。
看到四个孩子安然无恙地蹲在地上玩耍,家长向交警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