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毙蔡英文!”已退休的台北城市科技大学退休教授周明台因喊出这句话,连日来被推到风口浪尖。台湾绿媒“三立新闻网”称,周明台此言恐已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款。台湾警方称,不排除依搜证画面传唤当事人到案说明。民进党籍“立委”王定宇更揪住此事,要求必须依法严办。岛内网民则看法不一。
综合台媒报道,高雄市长韩国瑜罢免案6月6日通过,挺韩的高雄市议会议长许昆源当晚坠楼身亡。台湾“民主监督联盟”召集人黄正忠13日举办“百万白衫军庶民上凯道”游行活动,其间周明台作为代表上台发言时高喊,大家应该勇敢站出来替天行道,为许昆源讨公道,“我们要团结把蔡英文拉下来,罢免蔡英文!枪毙蔡英文!”
蔡英文(台媒)
周明台“枪毙蔡英文!”的言论一出,随即成为岛内舆论焦点,近两日,岛内媒体、“立委”、网民纷纷对此发声。台湾“三立新闻网”13日称,周明台“恐怕已经踩到法律红线!”根据台湾“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罚金。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同日(13日)表示,针对相关言论,会在活动结束后,通过现场搜证画面了解当事人言论,若涉及违法,会依法传唤当事人说明。台警方还称,此言论恐涉及“刑法”恐吓危害安全罪或恐吓公众罪,但仍须依现场搜证影片及传唤当事人说明后,才能依法究办。
中央通讯社报道截图
民进党籍“立委”王定宇声称,言论自由也不能踩法律红线,这样的言论已经触犯恐吓危害安全罪,最重可关2年,必须依法严办。
王定宇(图源:台湾《自由时报》)
岛内网民对此事的看法则各持己见。有人支持应该依法严办,有人质疑,“以前这样讲是司空见惯,现在这样讲就要被法办!”喊口号就送办,罢韩游行时出现拔舌、砍头…等人偶,怎不见王定宇出来讲要法办,真是双标,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还有人表示,(依此标准)之前向马英九扔鞋的,那维安人员早就该开枪射击啦!↓
有人认为,“枪毙”跟“枪杀”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经过判刑后所执行的刑罚,如果没被判刑或罪不至死就不会执行。常在有人犯错时称:真该枪毙,就是这道理。所以称谁该枪毙应该不至于犯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