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让人才活力竞相迸发

7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坚持“破四唯”与“立新标”并举,加快推动职称制度改革走深走实,制定《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出台高校教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让职称真正回归人才评价的本质,激发各类人才活力。

以能力业绩论英雄,让干得好的评得上。2016年职称制度改革启动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印发了22个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同时出台留学回国人才、博士后、援疆援外和有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办法,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基本形成了以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为龙头,以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为配套,涵盖特殊人才评价的职称制度框架体系。今年4月,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工程技术人才、高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注重考察人才的专业能力、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

同时,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省不断拓展职称评价范围,健全职称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起覆盖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职称制度。聚焦“2+6+N”产业和16个重点产业链,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服务产业发展,拓展职称评价领域。在鹰潭、赣州、新余等地分别开展了铜加工、稀土、锂电等特色产业职称评审,有效激发了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此外,突出服务基层导向,在设立乡村中小学教师、基层医生、基层农技人员等类别的基础上,设立林业、水利、会计等系列(专业)基层类别,单独制定评价标准,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引导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一线流动。据统计,去年全省有3367名乡村中小学教师、283名基层医生、354名基层农技人员、164名基层林业工程技术人员、39名基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和39名基层会计人员取得基层类职称。 (侯艺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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