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精神,科学精准做好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科学精准做好人员管理
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含港澳台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余人员,实施“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近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余人员,实施“三天两检”,做好健康监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二、入(返)余人员主动报备登记
来(返)余人员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填写“返余登记”、主动电话联系或亲友代办等形式,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酒店如实进行报备。倡导落地后24小时内主动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分级分类开展核酸检测
即时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但具有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具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即时检测。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对上述人员进行抗原检测。
一天一检: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
一周两检: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外卖、酒店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贸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
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余人员,密接、次密接、入境人员等风险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四、持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常态化下应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对来访人员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并进行登记,正常者方可进入。
五、切实履行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市民进入公共场所时要配合做好扫“场所码”、测量体温、核验健康码、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
广大市民尤其是60岁及以上人员建议尽快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须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如确需与他人同住的,则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专人专车闭环管理。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本人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经所在社区管理人员批准后,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即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