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上午9时许,一辆从耿马开往凤庆的客车驶入河底岗边境检查站执勤现场,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名男子携带的一个纸箱内有2只“小猫”幼崽,且身上有像豹子一样的花纹,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面对民警询问,男子自称是在耿马的工友在挖甘蔗地时挖到的野生猫,托他带回凤庆老家,准备拿回家入药的。后经当地森林公安鉴定,两只“小猫”为豹猫,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介绍,豹猫别名铜钱猫、石虎等,为亚洲猫科动物,成年豹猫体型相对于云豹等较小,是食肉类动物,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也属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目前,此案已依法移交给耿马县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