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满载砂石的重型拖挂车倾倒后,一辆门上印有“达畅驾校”的教练车被掩埋。事故造成3人死亡,两人受伤。原来大货车核载23吨,实载86.5吨,实际超载近4倍。昨日,大货车司机陈家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成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与此同时,大货车所挂靠公司的负责人黄某某也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警方刑拘。
成华检察院查明,4月19日下午,31岁的陈家驾驶“欧曼”牌重型半挂牵引车、“鲁岳”牌重型厢式半挂车满载碎石,由三环路方向沿华盛路往龙港路方向行驶。16时32分许,陈家驾车行驶至距华盛路与航天路交叉路口约35米处时,与道路左侧中心绿化带发生碰撞后侧翻,与停在该车处等候放行信号的由王某某驾驶并搭载邓某某、寇某、何某、龙某的教练车相压并掩埋,造成寇某、何某、龙某当场死亡,王某某、邓某某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过对陈家驾驶的车辆进行称重,该车核定载质量为23吨,实际载质量约86.5吨,实际超载近4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事故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确定陈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成华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陈家驾驶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同时,致三人死亡的后果符合“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刑法解释,可能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予以交通肇事罪逮捕。
目前,事故车辆挂靠公司致远物流公司的负责人黄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