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烧烤店内多名男子殴打女生#的事件,想必大家都已知道了。
昨天下午,最后一名涉案人员被抓获,至此,该案9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打人案件,交由廊坊警方异地侦办。
绝大多数人应该都看过那段4分零8秒的视频,每一帧都是对正义的拷问。
6月10号凌晨,河北唐山机场路的一家烧烤店里,一名男子走到一桌正在用餐的食客身旁,伸手对其中的一名白色衣服女性进行肢体骚扰,遭到被骚扰女性制止并反抗后突然动手施暴。
被打女孩同行的黑衣女性朋友出手帮忙制止,被施暴男一下推翻在地。
本以为施暴男的朋友在店外发现状况后会出手制止,没想到一伙人却二话不说地闯进来殴打黑衣女孩。
接着,白衣女孩又被施暴方粗鲁地薅着头发拽出店里。
期间有女生想上前帮忙,也被推倒在地,紧接着就是暴雨般的拳头招呼在女生的脸上。
围观的人里有多名男性,看客“悠然”,有的还出手制止旁边想上前帮忙的女生。
……
网友评论如潮,这不只是性骚扰,这是杀人未遂!
多位明星也在第一时间为此次女生被打事件发声。
唐山打人事件是对法治社会赤裸裸的挑衅。
而无法预知的恐惧,不受阻止的暴行,会让人们温良的内心秩序崩塌。
让女生学会自保
绝不是在搞性别对立
“所有女性皆为一体,她是不幸的我,我是幸运的她。”
唐山打人事件一出,击溃了许多人的心理防线,网友群情激愤。
我看到的更是广大女性朋友对于此次事件的无助与害怕。
“我想不出她的绝望,就像我也想不出如果是我怎么办。”
“什么时候反抗也成为了被打的理由。”
“我难以想象如果是我,我是有多么的害怕与绝望啊!”
很多暴力事件,最后好像都是在告诉女性不应该做什么,女孩子要保护好自己,可是却很少有人教过男性要尊重女性。
性别不是暴力的原罪,恶才是。
如果一朵花被摘了,人们不去谴责摘花的人,反而责怪这花开得过分美丽。那女性该如何保护自己?
是避免走夜路?还是避免穿暴露的衣服?还是保持社交距离?亦或是成群结伴地活动,多锻炼身体,多学一些防身术?
可是,在这次的事件中,她们没有单独出行,被打女孩是三四个女生结伴出行。
她们没有衣着暴露,这几个女生都是T恤长裤。
她们没有去偏僻的巷尾,这是一家坐满了人的烧烤店。
她们没有主动招惹醉酒男,她们压根不认识这几个男的。
“他因为喝酒了才……”
“因为【尝试搭讪被拒】才……”
“因为【双方发生冲突】才……”
——“他真有阳刚之气”
“她穿得太暴露了吧?”
“女的是坐台的好像……”
“明知道打不过还敢站起来还手?”
——“她只会重拳出击”
唐山打人事件的本质是暴力事件,绝不应该被“他醉酒”“搭讪未果”而淡化。
都说要女性该怎样怎样,但是到头来,女性还是被规训被暴力。
所以,今天提倡让女性在这个社会学会自保,不是挑起性别对立,不是鼓吹极端女权,而仅仅是保证女性在这个社会上最基本的权利而已。
所有的冷漠旁观者
都是温顺沉默的施暴者
“今日我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
在我们强烈谴责那些动手打人的施暴者时,也不要忽视了视频中多名围观人员的无动于衷、冷眼相看。
如果视频中的围观男性都出手相助,会不会这个女孩就不会伤得那么重?
面对暴力时,如果人人都是无动于衷的看客,吝啬伸出制止的手,终有一天,我们要担心被打的女孩会是自己。
但是,回归理性。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面对突如其来的暴行,避免被波及是绝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
其实在这次事件中,也不乏好心人。
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故,主动跑去报警的目击者和饭店老板娘,都是在尽可能发挥自己的力量。
如果仅仅因为她们没有在第一时间冲上前,就对她们进行网暴,同样是不理智的。
烧烤店老板自述视频截图
我们确实需要意识到,不能自觉默认在每次施暴现场都有挺身而出见义勇为的英雄,我们也不提倡所谓的英雄事迹是“以命换命”。
我们要做的,是拿起法律的武器,为所有受害者发声,也为我们自己发声。
对暴力行为进行反抗,对待暴力行为必须“零容忍”。
我们要用法治的利器荡平恶势力之戾气。
此次事件虽然是极端的个例事件,但无疑也给了所有人一个警醒。
一个现代文明的社会,绝对不允许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暴力横行。
这几个施暴者的所作所为,会给受害者及整个社会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
文明社会离不开挺身而出的英雄,但是想要真正对施暴者形成“不敢再犯”的威慑力,就需要发挥出法律的重拳给予其痛击。
终止舆论的唯一方式,是要理清事件责任归属,使暴徒依法承担责任,合理合法与温度担当并存。
让公众看得懂,信得过。
请停止所谓的受害者有罪论吧
“受害者未必完美,加害者一定有罪。”
与看客“悠然”相比,我更痛恨那些持“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人。
这是最荒谬,最无耻的理论。
当暴力事件发生后,妥协好像就成为了弱势群体在面对暴力不公事件时必须要做的事。
面对暴力,我们不能反抗,正面反抗就会被打。
穿裙子出去就是放荡。
出去玩就是自己找“事情”。
《暴力心理学》杂志的创始编辑雪莉·汉比说过:“这是一种善恶有报的观念。人们迫切地需要相信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都是因果报应。”
那么,当吊带不被允许,夜晚出行不被允许,合理拒绝不被允许,自娱自乐不被允许,长得漂亮更是原罪。
那么,那些持“受害者有罪论”观点的人,请你们告诉我,是只有暴力和犯罪才能被允许吗?
如果我出门被限制自由,出去吃烧烤也能被打得半死,那不只是女性,男性又该如何保护自己?
持“受害者有罪论”的人,本身就是另一个加害者。
质问受害者“你自己就没有责任了吗”的做法恰恰会赋予加害者一定的正当性。
对受害者提出“当初为什么要那样”这种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加害。
“怎么能那么做?”这个问题应该问加害者才对。
图源:电影《82年生的金智英》
促使这些人指责受害者的最大原因是所谓的:公正世界假说。
让受害者为自身的不幸负责,也是为了避免承认出乎意料的类似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即使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正确的”。
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请停止所谓的受害者有罪论吧。
女性群体的安全感不是来源于蒙头裹足、足不出户。
女性群体的安全感来源应该是法律与秩序。
法律是保护女性最好的铠甲,也是女性保护自己最得力的武器。
让暴力行为在法律的利齿下得到应有的惩治,应当置于教会女性保护自己之前。
正义来得越及时,才越能证明它是可以被信任的。
“我们害怕暴力,但是我们更害怕的是暴力分子无法得到震慑与应有的惩罚,我们更加害怕的是我们的恐惧无法被理解。”
我们不能再让社会的文明被疯狂的恶霸践踏,我们要让这些恶霸为他们的暴行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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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别人,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