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再次发布了重要通知
↓↓↓
关于切实做好人员聚集性场所赣通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赣通码扫码核验工作,充分发挥赣通码“场所码”大数据追踪溯源功能,强化精准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近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聚集性场所赣通码扫码核验工作的通知》,就加强“场所码”申领、张贴、查验、督导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上级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摸清底数。按照“行业提供、属地排查”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省里提出的22 类人员聚集性场所参考清单(见附件),提供我市各类场所的详细清单。各县区防疫指挥部主动对接好,组织属地部门进行排查,摸清未注册、未张贴场所的底数并列出清单,便于后续跟踪落实。
二、确保申领张贴。落实“应贴尽贴”要求,对尚未申请、注册和张贴“场所码”的场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根据摸排掌握的情况,督促各类主体尽快申领、张贴、使用“场所码”。特别是对人员复杂的建筑工地、酒吧娱乐场所以及出租车、公交车等流动场所,务必落实到位。此项工作在 6 月底前要全面完成。
三、严格扫码查验。落实“应扫尽扫”要求,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进入各类场所自觉扫码意识。严格规范各类场所日常扫码查验工作,人员聚集性、流动性、封闭性强的大型商超、歌舞娱乐场所、车站等要有专人负责引导和查验。
四、强化督导检查。坚持“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结合日常监管和督查,经常性地开展主管行业单位、辖区经营主体“场所码”扫码查验工作督导检查,每月至少集中抽查 1 次,适时通报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及时督促整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对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工作的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地方、单位视情予以问责。
新余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