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该做就做,遇事要有反制手段,保留好花销的凭证,不能把事情全压在对方的人品上。
——遇言姐
昨天看个新闻,说是谷歌创始人之一斯科特·哈桑,跟老婆7年前就离婚了,但因为分财产的问题,这个官司至今没打完。
期间,哈桑干了一些特别狗血的事儿。比如建了个网站专门爆老婆的情史黑料,而且这个网站还是用自己的名字注册的。
遇言姐说,如今的明星啊,富豪啊,都知道分手离婚啥的要低调,宁可损失点钱不能坏了人设。
贝佐斯两口子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盖茨老两口任凭外界猜测,我自安静如鸡。
谷歌的另一创始人谢尔盖·布林,离婚的时候干脆请了个私人法官,悄没儿声地把事儿办了。
像哈桑这种自己亲自下场宣扬老婆情史的富豪,还真令人“叹为观止”。
一般来说,大家都知道的谷歌创始人有两个——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而斯科特·哈桑则是谷歌早期团队的第三人。
当年谷歌原本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个项目,几个创始人都是斯坦福的博士或研究生。
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同岁,当时都在斯坦福读博。
据布林回忆,两个人在新生见面会上认识,刚开始对对方都没什么好感,后来因为“在智力上惺惺相惜,成为了亲密的好友”。
哈桑的年纪比他俩大三岁,硕士在读的他是斯坦福计算机系的研究助理,主要工作是帮助博士生的研究课题撰写程序。
所以当时的情况是,谢尔盖·布林和拉里·佩奇负责项目方向,哈桑负责用技术手段实现他们的预期。
当时,这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的工作时间是凌晨2点到早晨6点。他们不敢在白天给教授打工的时候弄谷歌,因为教授觉得开发搜索引擎不是正经研究。
谷歌最早的底层程序是哈桑写的。他编写的程序将谷歌搜索结果从100个提升到32万个。
之后,几个人又搞出了开创性地图破——将网页根据多种变量来排名。
那时候,大家都是业余创业的学生,也没想过能把业务搞多大,甚至觉得干这事儿太耽误学习了,打算谁能付个100万美元啥的,哥儿几个就把网页排名技术卖了。
结果来谈收购的大公司不开眼,把价格压到75万美元还没谈成。当时是1999年。
几个月后,谷歌得到2500万美元的注资,从此一飞冲天,让擦肩而过的收购者吐血三升。
1998年,分文没有的几个穷学生还在车库里鼓捣搜索引擎。大家去部队补给商店买口粮,吃的时候把热水灌到袋子里,连炉子都不用。
为了感谢同学们的帮助,布林和佩奇以8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哈桑16万股股票。
按今日的价钱,16万股是4.6亿美元。
哈桑其实并未在后来的谷歌工作过,凭借着上学时给谷歌干过的几个月,足以挣得一辈子的身家。
写到这儿,遇言姐说,遇到大神千万抱紧大腿,搞不好真就带你飞了呢。
再来说说哈桑的老婆艾莉森·黄。
艾莉森·黄,一听这名就是华裔。不过黄姐出生在越南,身份认同也是越南人。
黄姐的父亲隶属于越南空军,黄姐从小在越南读私立学校,后来全家以难民身份移民美国。刚来美国时一句英语不会说的黄姐,只用了短短几年就迅速过了语言关。
20岁时,头脑出众的黄姐持全额奖学金就读于斯坦福工程学院。
大概2000年的时候,经过朋友介绍,25岁的黄姐结识了30岁的哈桑,两个人在一年后结婚。
彼时,哈桑尚是个欠着6万美元学生贷款的研究助理,手里拿着不知是不是废纸的16万股谷歌股票。
而黄姐从斯坦福休学后,为富国银行等大公司搞网站开发,赶上了90年代末那轮互联网泡沫,混得还算不错。
认识一年后,黄姐和哈桑在拉斯维加斯结婚了。
由于当时大家都是普通人,也没想到签什么婚前协议,甚至没有讨论过财务问题。
结婚后,两个人很快有了孩子,黄姐搁置了职业生涯,专心在家抚养孩子。哈桑另外搞了家科技公司。
据黄姐说,早年自己在经济上支撑家庭。食品、旅行、娱乐,都是自己出钱,甚至连订婚派对的钱都是自己付的。
据哈桑说,自己结婚时经济状况良好,拥有旧金山的一处房产,除了谷歌股票外,还拥有价值800万美元的雅虎股票和亚马逊股票。
不过这跟黄姐的说法不冲突,哈桑有资产不等于有现金流,在没有售出股票房产之前,很可能依赖过黄姐付账单。
两个人结婚3年后,老东家谷歌上市,于是问题来了。
哈桑不知道咋想的,要求老婆签份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哈桑答应分给黄姐自己谷歌股份的10%,大约价值2000万美元的股票,以及家庭拥有的3处地产的一半,包括两个住宅房和一个商用房。
除此之外,哈桑要求黄姐在未来不得索要其它财产。
当时,哈桑和黄姐的大女儿只有2岁。
如果说是婚前协议也就罢了,毕竟,结婚前大家理论上没啥关系,保护自己的财产也无可厚非。
但这正过着日子呢,突然让配偶签协议,搁谁都会觉得不爽吧,会怀疑老公想离婚吧。
所以,黄姐不肯签这份协议,并且觉得自己很受伤。
老婆不肯签字,哈桑也没说啥。
稍后,全家人还搬进了湾区知名富人区,价值2000万美元的700平米大宅。
期间,因为协议事件心怀危机的黄姐重新开始工作,办了一家帮助青少年应付高考的互联网公司。
5年后,黄姐在出差的路上接到哈桑的短信,说要离婚。
之后,各种大大小小的扯皮事件就开始了。
黄姐说自己对于哈桑突如其来的通知感到震惊。
哈桑说自己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最近家里一直在吵架,黄姐还在孩子们面前指控自己出轨。
黄姐说,自己没有跟孩子们诬告哈桑不忠,只是询问哈桑离家期间去哪了。
你来我往几轮后,两个人从2015年1月开始分居,4个月后签字离婚,共同监护3个分别为13、15 和 18 岁的孩子。
虽然婚是离了,但分产的事到现在还没有搞定,参与这事的律师们要开心死了。
在遇言姐看来,黄姐的主张并不过分。
黄姐的诉求是——
你的谷歌股票是婚前财产,我一分不要,但你在婚姻存续期赚的钱,我要分一半。
哈桑的诉求是——
价值10亿美元的投资公司是我的独立财产,你一分钱都别想拿走。
为什么说哈桑和黄姐的分产案狗血呢?
因为这两个人不仅不讲知识分子的颜面,甚至使上了普通人都干不出来的下作招。
加州法律在离婚时奉行资产平分原则,但身价10几亿美元的哈桑死活不同意。
不仅如此,黄姐发现了一个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网站。网站上有自己的照片、社交账户链接,以及一份20年前的法律文件。
当年,黄姐告自己的老板性骚扰,老板在法庭说是两相情愿,详细描述了黄姐爬到办公桌底下那啥,以及其它一些闹自杀之类的过激行为。
哈桑这一手比文档本身更让人叹为观止。
法庭并不会因为这份文件改变财产分配原则,这么闹又是图啥呢?图曝光前妻出口气?
问题是,两个人的大孩子都已经18岁了,这时候贴前妻的情史有意思么,自己不觉得难堪吗?
黄姐也不是包子,发现网站后彻夜未眠一通猛查。
结果发现,这份诉讼文件是先上传到谷歌网盘再被网站引用的,而这个谷歌网盘的注册人明晃晃地写着哈桑的大名(论匿名上网的重要性)。
之后,哈桑承认了自己的离谱行为。他说——
“我是在十分沮丧的情况下创建了这个网站, 因为黄姐对媒体讲述的故事都是一面之词。”
而黄姐则通过律师大骂哈桑——
“不择手段搞离婚恐怖主义,从没有见过如此无耻之人。”
黄姐指责哈桑只给孩子们留了50万美元,还琢磨着让孩子们上大学不花老爹的钱。
哈桑则声称自己会每个月支付孩子一笔钱,还给孩子们做了2000万美元的信托基金。
黄姐指控哈桑为了省税贱卖了名下的公司。
哈桑则声称真没有贱卖,自己的公司本就不值钱。
总之就是各说各的话,谁跟谁说的都对不上。
想当年,黄姐和哈桑谈恋爱的时候说:“哈桑非常聪明,而且很关心我,我们有共同的兴趣,他对待我是平等的。”
而哈桑则说:“我和黄姐去远足、航海、看音乐剧,我喜欢她的思想独立。”
当初的一段佳话,怎么就变成如今的狗血,在若干年的共同生活后,看不出一点爱过的痕迹,留下的只有算计和撕逼。
离婚7年了官司还没有打完,午夜梦回自己心里不膈应吗?
换了遇言姐宁可损失点钱也希望赶紧离完,落个安生吧,但人家宁可把钱拿去交律师费也不给老婆,不知咋想的。
难怪黄姐的律师大骂:“每次商谈之后,哈桑都会再次降低报价。在我45年的职业生涯中,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他对妻子和三个孩子使出的伎俩太过肮脏。”
说到这儿,咱也不为富豪分产的事吐槽了。
倒是咱们自己,婚前协议该做就做,遇事要有反制手段,保留好花销的凭证,不能把事情全压在对方的人品上。
毕竟,谁也不知道金钱会召唤出来怎样的人格。
说起来,也是件悲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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