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女士的房子信息已被下架 网络截图
6月8日,一条投诉“昆明新亚房产中介虚假宣传房源信息”的微博吸引了记者的注意。一名微博名为“某某小番茄”的博主发文说:“新亚房产中介虚假宣传房源信息,在未经我个人同意而且我没有卖房意愿的情况下,把我的房子信息(楼层、面积、户型图、内部装修图片)发至安居客卖房软件上进行售卖。”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业主
在安居客上看到自己的房子在出售
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发布微博的“某某小番茄”,也就是市民蒋女士。
蒋女士介绍,自己的这套房子是3年前在安居客上向中介公司购买的。6月8日,自己打开安居客网,意外看到一套房源的照片与自己家的内部装修一模一样。“看到以后,我就和那个房源经纪人聊天。从该经纪人那里得知,那套房源信息不仅图片一样,就连栋数、楼层和房间户型图都是一样。而我并没有去任何一家中介公司挂过这套房子的出售信息。”蒋女士说。
随后,蒋女士和该房屋经纪人约定第二天去看房。因为觉得中介的行为十分恶劣,蒋女士在去看房之前拨打了报警电话。
“当时派出所的警察和我一起去到新亚地产金江一店,新亚的工作人员就和我说‘是他们把房源信息弄错了’,然后就把我那套房子的房源信息下架了。虽然我知道这套房子他们也不可能成交,但是这样发布虚假房源的行为让我很生气,如果真的有人要买这套房子,那他们是不是又要欺骗消费者?”蒋女士说,现在中介行业的乱象特别多,希望相关单位可以整治一下。
6月11日,记者打开微博后发现,蒋女士已经把那条微博删除了。
中介
发布房源的人把房源栋号登记错了
6月11日,记者联系上了发布蒋女士房源的新亚地产工作人员张粉。
“那套房源是6月4日我同事发布的,我是用了同事的房源。那套房源是我同事把栋数听错了,原本要出售的是A3栋同房号的房源,同事登记成了A1栋,才闹出了这样的误会。”张粉说。据张粉介绍,蒋女士带着警察去到店里后,他们已经把蒋女士那套房源做了下架处理,也把原本要售卖的房源挂了出来。
“房间的图片我不知道同事是在哪里拿到的,现在A1栋那套房源也还在售。一般我们的房子在租、售之后,会把房源下架,如果业主要求,我们也会把房源从系统上删除。蒋女士那套房子是41平方米的,这种小户型的房子一般购买的人都是用来投资,很多人买过去没多久也会挂租或者挂售,所以如果业主不要求删除房源信息,我们一般都不会删,但是不删的房源也不会一直在,系统两年更新一次,更新的时候无效房源也会被清理。”张粉说。
张粉表示,蒋女士去到店里的时候,其他同事就向蒋女士道歉了。但蒋女士告诉记者,新亚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向她道歉,只是把房源下架。
★律师说法
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与
新亚地产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针对此事,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与分析表示,新亚地产销售的行为不构成诈骗。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如下条件: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而新亚地产销售人员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构成要件。
新亚地产销售人员的行为,侵犯的其实是公民个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个人的财产信息应当属于公民个人,非经当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获取或向他人提供。新亚地产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获取当事人财产信息并以此为卖点向他人提供,该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蒋女士和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以侵权为由要求新亚地产承担侵权责任。
★专家分析
诸葛找房高级分析师王小嫱
对中介提供的房源
欲购者要实地勘察
据了解,目前中介行业乱象不少,发布虚假房源、造假房源信息、发布不存在的房源等,都是中介行业存在的问题。记者在网上发现,有不少人吐槽,租房时遇到过“明明是合租房,挂出的信息却是一室一厅”等情况。租房者到现场看到房子后,虽然十分气愤却无可奈何。
除了租房遇到假房源,二手房出售中也有很多陷阱。
诸葛找房高级分析师王小嫱表示,2018年7月,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从当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规范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将重点整治垄断房源、操作房价、捂盘惜售、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用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投机炒房行为。同时,昆明市还将重点整治“黑中介”采取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强制捆绑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中介提供的房源,消费者需要进行实地勘察,对价格、产权等信息都要详细问清楚,签约之前要和房主见面,详聊房子情况,查看房产证,成交时要细读合同条款。
★小提示
二手房屋交易一定要谨慎
当前房产中介服务消费纠纷,主要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严把手续审查关,居间介绍手续不齐全的房产,导致房屋无法过户;二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存在隐瞒真实价格、擅自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现象;三是由于买卖双方与中介服务机构未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交易失败导致争议。
消费者在接受中介服务时,一是要选择正规的、信誉较好的中介服务机构;二是不要轻易被中介广告所影响;三是选定交易对象、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协议)条款内容;四是买房要看房;五是交付定金前,一定要查看所购房的合法性;六是房屋交易的各项费用繁多,最好是每笔费用都要在合同(协议)书注明清楚。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