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须动真格,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绝不能说说而已。
近日,有个别家长在网上反映其孩子今年大学毕业,学校为宣传就业率,“要求必须去找单位签三方协议(就业单位、学校、学生),否则拿不到学位证”。为此,家长不得不“随便找个公章盖了一下”。相关细节是否属实,尚需求证。但揆诸往年案例,便知这一现象早已有之,学生深恶痛绝,家长啧有烦言却无可奈何。对此,教育部多次强调,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2020年,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七部门曾联合下文要求:“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但遗憾的是,强迫毕业生签约等乱象在个别学校仍未绝迹。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特殊。一个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另一个原因是,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高达1076万人,比2021年增长167万人,首次突破千万大关。在这种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确实不易。对于一些毕业生来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是其一,再变相要求他们造假,无疑是“二次伤害”,这样的案例既缺乏对学生应有的爱护,也缺乏应有的人文精神。
毕业在即,谁不对高校恋恋不舍?但是,当毕业生面对高校逼迫签订三方协议的无理要求,难免心生不满。网络曝出的问题虽是个别,但对学生而言,离校前还要上一堂“造假课”,情何以堪?
个别高校如此做的原因并不复杂,多半是希望就业率高一些,数字好看一些。关注就业率很正常,但不能逼迫学生造假。一旦就业率注水,或者出现造假,数字再好看也是自欺欺人。多年前,教育部就表示,在高校教学评估中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就业率造假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票否决”。
2020年,教育部又一次对就业数据弄虚作假说不,明确要求各地各高校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优秀毕业生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逼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不可取,帮助毕业生找工作方为正道。目前,教育部推出全国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高校领导班子带头走出校园、走进企业,与用人单位共建促就业渠道”;还要求高校做好精准指导服务,“各高校为每一名就业困难毕业生推送3个以上岗位”……这些举动,都是在积极关注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如果把精力花在这上面,想办法提升毕业生找工作的几率,不比逼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更强吗?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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