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庭 朱亮 川观新闻记者 袁城霖
据渠县人民法院21日消息,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妨害安全驾驶案件,涉案七旬老人王某某,乘坐乡村客车时装有鸡蛋的背篓摔倒,致鸡蛋损坏,便强行抓扯客车驾驶员,并抢夺方向盘。经审理判处王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时间回到今年8月11日,当天11时许,家住渠县某镇的老人王某某,搭乘乡村客车,准备在某村下车。当客车行至某路口停车时,王某某见自己的背篓倒地,背篓内刚买的鸡蛋也碎了,便嚷着要司机赔偿。
“你自己没扶好背篓,这个事不能怪我。”司机回答,但没得到老人认可。司机发动汽车,准备继续行驶。此时,气愤不已的王某某突然冲上前,拽住司机的手臂说:“不准走,赔钱才能走!”面对老人突如其来的行为,司机立即稳住方向盘,王某某见汽车仍在行进,就放手去抢夺方向盘,司机用身体挡住老人,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不让汽车偏离方向。
司机回忆,当时客车上还有几名其他乘客,由于他在危急时刻快速处理,护住了方向盘,减速后拉起手刹,让汽车在路边停稳后报警。
事后,王某某解释,由于自己的鸡蛋被打烂了,“当时很气愤,驾驶员要开车跑,我才去抓他的方向盘。”
承办法官认为,王某某抢控正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驾驶操作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由于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