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猪散养拱坏大片椿树苗,双方为赔偿一事争执不休,且互不相让,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启动融调解机制,联合法官登门调解,经过民警、法官明理释法,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
2月8日,一男子情绪激动地来到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报警称,其种植的大片椿树苗被邻村村民散养的香猪损坏,价值较大,希望民警前往主持公道。
经了解得知,报警男子为宴某某,分宜县杨桥观光村村民,从事椿树苗种植。当天上午,宴某某到田里查看椿树苗长势情况,发现种植的大片椿树苗被香猪破坏,原本想等椿树苗长大卖个好价钱,没想到却被猪拱坏,宴某某气愤不已。
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了解得知香猪的主人是邻村的黄某某,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民警将双方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宴某某表示损坏了这么多椿树苗要求对方照价赔偿,而黄某某则表示自己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更不是故意为之,双方为此发生激烈争执,后在民警劝说下得以平息。由于双方诉求差距较大,且互不相让,现场未能达成调解。
为尽快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启动联动调解机制,第一时间联系融调解成员单位分宜县人民法院杨桥法庭,就此纠纷制定联合解决方案。派出所民警和法官登门详细了解双方的合理诉求,全面分析了双方争议的关键点,并对双方进行劝解,从专业的法律知识入手,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引导双方互让一步。在对双方当事人沟通透彻后,民警便顺势召集两人再次协商。
2月10日上午,民警将双方约至一起,在民警、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劝解下,帮助双方当事人打开心结,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黄某某和晏某某在工作人员见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黄某某赔偿宴某某椿树苗造成的损失,两人握手言和,至此,一场因猪拱坏椿树苗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县公安局杨桥派出所深入践行新时代“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枫桥精神,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以维护群众合法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立了以派出所为主导,司法所、镇综治办协同的“镇级联防网络”,利用“社区民警+村委干部+调解队员”的“融调解中心”模式,采取“民调入所”“律师进所”“庭所对接”等方式化解纠纷,有效促进辖区平安和社会稳定。
来源:黄小军 黄丽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