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基层阵地的管理效能,根据《分宜县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管理办法》(分办字〔2021〕3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及工资待遇
1.招聘人数: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9名(详见附件1)
2.工作职责:专职党建宣传员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村(社区)便民服务阵地、养老健康阵地、思想文化阵地三大阵地运行的综合管理和活动组织;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党员群众,掌握了解村情(社情)民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服务好村(社区)广大党员群众,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3.工资待遇:专职党建宣传员报酬按不低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70%计发,随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执行力强,热爱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熟悉电脑操作。
2.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本人或配偶为分宜县户籍,或本人在分宜县居住1年以上(由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回乡大学生可不限户籍。镇、村(社区)不安排住宿。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以及具有长期一线党务工作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政治上“两面人”,政治觉悟不高、组织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的;(2)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3)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4)不担当不作为,长期不履职,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5)近3年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7)有严重违法用地、严重违章建房、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9)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10)有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规定不能或不宜聘用为基层党建宣传员的等。
四、招考程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2月18日17:00止。
2.报名材料: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凤阳镇村(社区)专职党建宣传员招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1寸证件照两张。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应聘者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凤阳镇行政大楼党政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4.笔试(总分10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形式,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党务知识、分宜县县情及从事基层专职党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社会常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2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5.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对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通过面谈方式了解报名人员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6.确定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加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入闱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入闱人员名单将在“凤阳好声音”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询。
7.资格复审与调剂:由镇党委牵头,纪委、派出所、平安办等部门联合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应带以下材料:(1)本人报名表;(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是党员的,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若出现岗位空缺,则可从其它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
8.体检:资格审查结束后,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组织对考生进行体检。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考察:镇党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深入了解被考察人员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表现。
10.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以党委名义正式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1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凤阳好声音”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可进入聘用程序。
12.聘用:2022年3月,聘用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乡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意正式聘用的,将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为1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其他方面。
本公告由中共凤阳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凤阳镇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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