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颁布最新条例:擅入未开发区域被困,救援费自担!
新颁布的云南《丽江市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起实施。今后凡擅自进入未开发区域被困者,救援费用自担。
据了解,《条例》包括总则、旅游规划与促进、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三十八条。其中多条内容特别引起旅游业内人士的关注。
《条例》指出,旅游者不遵守景区(点)规定,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陷入困境或危险状态需要救援的,相关组织和机构完成救援后,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的救援用。
《条例》指出,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可以安排旅游者自愿购物。
《条例》还指出,景区(点)不得将门票与游览服务、娱乐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点)应当严格执行门票优惠减免政策。
据了解,《丽江市旅游条例》作为云南省丽江市第一部关于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对于推动丽江市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将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