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人:习近平

宣誓人:习近平

2018年3月17日上午,见证过无数历史的人民殿堂,又一次迎来一个载入史册的时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长时间热烈的掌声一次次在人民大会堂回荡。

“12名陆海空三军仪仗兵,分两列从会场后方正步行进至主席台前伫立,3名礼兵迈着正步护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宣誓台,让我深感震撼。”当时在现场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国伟回忆说,“伴随着主席出场号角,当习近平主席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宣誓台时,全场再次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主席台上的国徽,宣誓台的国徽,宪法上的国徽共同见证——

习近平左手抚按宪法,触摸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右手举拳,面向近3000名代表宣读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庄重雄浑的声音在人民大会堂回荡。会场内外,人们屏息凝神、静心聆听。

“当时村委会小小的会议室挤满了村民。”浙江省开化县金星村党支部原书记郑初一回忆起当时场景难抑内心激动,“国家主席尊崇宪法的权威,给全国各级干部树立了榜样,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快门声声,定格历史。随即,这一刻通过网端、报端,传播到海内外,传递到千家万户,载入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印刻在亿万人民的心头。

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宪法的尊崇和践行一以贯之——

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宪法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第四次集体学习;在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参加区人大代表选举投票;签署主席特赦令,实施宪法确定的特赦制度……

奉法者强则国强。十年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将法治信仰熔铸为治国安邦的定则——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国歌法、国旗法、国徽法构成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象征与标志重要制度;依据宪法法律,制定并实施香港国安法,推动“一国两制”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如今,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向宪法郑重宣誓,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常见一幕。

宣誓,是一种承诺,更是一种昭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庄严的誓词和仪式,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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