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着力构建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

县综治中心以组团服务统筹协调制度、分析研判会商、综治中心事件流转机制、督查督办考核制度为统筹,着力构建“综治吹哨、部门报到、部门职能融合、部门依责销号”的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

我县着力构建社会治理工作新机制

一是形成组团服务统筹协调制度。派驻县综治中心人员根据入驻单位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分派流转社会治理各类事件。县综治中心负责分派处理各类事件,按照“多元受理、分流办理、反馈核验”工作流程,对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社会治理事项进行服务管理。通报分析社会治理事件的受理、分派、处置情况,研究提出服务改善措施,不断完善组织协调、信息研判、应急联动、便民服务等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会商制度。分析研判会商制度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案事件、突出治安问题及紧急任务进行会商解决,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分析研判会商会议由县综治中心提出,县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召集,县综治中心、司法、城管执法、教体、应急管理、交通、卫健、市场监管、残联、工会、团委、妇联、科协、统战部、红十字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乡(镇、街道)分管综治中心领导同志参加。

三是统筹综治中心事件流转机制。县综治中心通过组团式服务方式,设立接待服务群众的大厅或窗口,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社会治理中心现场受理的问题、群众通过平安江西APP反映的问题、网格力量日常巡查发现收集的问题,须全部汇入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并做好分类登记流转。明确分流单位和责任人、联系人,明确办理时限,综治中心分管同志要跟踪督办直至事情完全解决。县综治中心对于一般事项,由首问责任人即时办理并答复;对于公共服务事项,根据职责提供代办服务或咨询答复;对于其他诉求,根据性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派单分流到相应职能部门限期办结;对于重大事项,召集有关部门及时会商研究,明确牵头和配合单位,并向相关部门派单,或提请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处理。承办部门办结事项后,须答复当事人,并向同级综治中心7个工作日报送结果。当事人可通过平安江西APP评价办理结果,或通过网格员现场核验、跟踪问效。对每一件办结事项,由社会治理大数据平台自动归档备查。2021年以来,分宜县综治中心共登记处理或转办群众来信来访事件2126件。

四是严格督查督办考核制度。县综治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县综治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县综治中心每月将督察督办情况报县委政法委,对处置不力的乡镇、街道、县综治责任单位由县平安办实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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