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我县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走进红色名村操场乡牛泥塘村,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这是该县依托“老兵宣讲团”深化普法宣传、推进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文明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
牛泥塘村位于操场乡北部,地理位置偏远,是个只有千余人口的小村。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里曾建立了一支瓜田游击队,在上高、分宜境内坚持战斗。这里还曾设立过秘密红色交通站,白泥垇地下交通站交通员周细芽和胡菊华的革命故事至今仍广为流传。2021年8月,牛泥塘村被列为江西省第三批省级红色名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今年已是第二年了,可以说,《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在生活中你预订买卖别人的东西时,牵涉到‘订金’的写法就需要特别注意。‘订金’与‘定金’两个字同音,一字之差但在合同约定中的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订金’ 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可以要求返还,而‘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可以不必返还,所以,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要多留心、看清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烦恼。”“老兵宣讲团”成员、退役军人唐明军从事基层信访稳定工作十余年,他从自身经验入手向村民们开始了《民法典》宣讲。
“大家手里拿着的《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手册,一共分基本原则、总责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八个部分。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生活中是否遇到过这些类似的情形?”宣讲中,志愿者们为参加活动的村民人手发放了一本《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手册。为了更好地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制了一批《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手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解读了生活中与《民法典》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案例。宣讲时,村民们表现出极高的兴致,不时地随声附和,发出感慨。
“今天的《民法典》宣讲太好了。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类似的问题,以前不明白怎么处理更好,有时候还会吃‘哑巴亏’。现在好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以后也知道用《民法典》如何保护自己了。”宣讲结束时,村民们致以热烈地掌声,纷纷向志愿者们表示感谢。
我县注重发挥退役军人作用,举办“老兵红色讲堂”,通过老兵宣讲团进乡村、社区、学校等,开展红色故事、文明创建、疫情防控、普法宣传等文明实践活动,为人民美好生活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