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0日电 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开展的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已全面完成。本次对我国最受关注的283种野生植物(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56种,国家二级保护191种)的种群数量、分布情况、生境特征、受威胁程度和就地保护现状等进行了全面调查。
据悉,各省各级林草主管部门组织上万人参与了本次调查工作,共投入工作量25万余人工日,完成调查样线6500余条3.8万多公里,调查主样方和实测样方10万余个,以2018年12月31日为截止点汇总数据。
主要调查结果如下:
一、种群数量
根据现存野外植株数量,可将283个调查物种划分为3个等级。一是野外未发现的物种,有3种,包括屏边三七、小花金花茶和拟豆蔻。二是野外仅存1-5000株的物种,共98种,如普陀鹅耳枥仅存1株、云南蓝果树11株、光叶蕨103株等。就种群数量而言,通常认为在自然状况下,拥有5000个以上成熟个体的种群才是可以稳定存活的物种,上述98个物种已经低于这个界限,占调查物种数的34.6%,而且这些物种分布零星或者极为狭窄,严重濒临灭绝。三是5000株以上的物种,共182种,这些物种较仅存5000株以下的物种而言,基本可以稳定存活,但仍需加强保护。
二、群落面积
各调查物种所处群落面积相差悬殊。面积在100公顷以下的物种共有115种,占调查物种数的40.6%,其中贡山三尖杉、百山祖冷杉等25种面积小于1公顷,滇南黑桫椤等25种面积不足10公顷。所处群落面积101公顷到1000公顷的物种共54种,主要包括长序榆、柄翅果等散生且极少成片的物种。所处群落面积在1001公顷至10000公顷的物种共48种,所处群落面积在10001公顷以上的物种共63种。
三、就地保护状况
以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作为独立的调查单元,对野生植物就地保护状况的调查表明,30种野外种群完全纳入就地保护,61种野外种群的80%以上纳入就地保护,上述就地保护状况较好的调查物种共91种,占野外有分布调查物种的32.5%。有140种野外种群就地保护率在50%以下,占野外有分布的调查物种总数的50%,其中27种野外种群完全未纳入就地保护,42种纳入就地保护的野外种群不足10%。
四、天然更新状况
调查表明,116个调查物种野外无幼树、136个调查物种野外没有幼苗。104个调查物种幼树、幼苗均无,占283个调查物种的37%。
五、生境人为干扰状况
对调查物种及其生境的人为干扰状况调查表明,78.96%的野生植物种群及其生境面临不同程度的人为干扰,干扰方式主要包括采集、放牧、开荒、工矿开发、工程建设等,其中17.28%的野生植物种群及生境受干扰程度为强,28.84%受干扰程度中等、53.88%受干扰程度较低。
综合分析调查结果,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状况喜忧参半。可喜的是,与第一次调查有可比性的54种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中,有36种野外种群数量稳中有升,占67%。这主要得益于我国长期以来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与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就地和迁地保护网络得以不断完善。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的野生植物资源还面临着较大的威胁,98个调查物种野外数量低于稳定存活界限,115个调查物种群落面积不足100公顷,部分物种天然更新缓慢,濒危程度高,极为脆弱;108个调查物种面临由人为干扰造成的生境退化和破碎化,有42个调查物种因市场需求过大导致资源过度利用;有69个调查物种的野外种群完全未纳入就地保护或低于10%,存在保护空缺。
本次调查获取了大量重要数据,其结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国一部分国家重点保护或重点关注野生植物资源的基本情况,既反映出多年来我国野生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摸清了部分物种面临的威胁和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修订《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今后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科学依据。
下一步,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充分利用本次调查成果,明确新时期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重点目标和任务,结合实施《“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国家植物园体系建设,统筹野生植物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鼓励人工培植,加强监测监管,加大拯救保护科技研发力度,全面提升我国野生植物保护水平。 【编辑:叶攀】 (作者: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