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宜县促进人才发展政策二十条》(分发〔2021〕8号)、《关于开展全县第四批优秀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分才办字[2022]1号)精神,经申报对象所在单位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县优秀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认定李建华等67人为分宜县“第四批优秀人才”,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向县委人才办或县优秀人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790-5898375,0790-5896365
附件:分宜县第四批通过优秀人才资格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分宜县优秀人才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