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关于发布市重点保供企业名单(第一批至第五批)的通告》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自今年3月全市疫情发生以来,各企业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多方筹措货源,全力保障全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物资供应,为抗疫保供做出了突出贡献,我们对各企业的辛苦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カ释放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2]15号)文件精神,全市商贸领域已进入全面复商复市阶段,鉴于长春市商务局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公布的重点保供企名单(第一批至第五批)的通告的应急措施,已不适用于当前全市复商复市工作的最新形势。因此,决定废止《关于发布市重点保供企业名单(第一批至第五批)的通告》,请各企业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恪守商业信誉,继续为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长春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