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常常会出现在在保险的一些纠纷中。很多投保人没有深刻理解等待期,导致了触发了合同所规定的理赔条件不赔的情况。这里就跟大家说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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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期,又叫做观察期。意思是保险生效日或复效日后的一段时期,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免责,不予以赔付保险金额的。等待期常见于重大疾病等健康险条款中。
那为什么会有等待期呢?
因为保险公司也要控制自己的风险。假设老王今天就最近几天突然咳血,精神不振,怀疑是肺癌。这个时候老王来一波骚操作。赶紧买一份100万保额重疾险,核保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病例。合同签完老王去医院检查发现确实是肺癌。那么保险公司理应赔付100万重疾险。
要是大家都这么干,保险公司估计早就垮了。
所以,观察期的设立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知道自己可能身处某种不利的情况当中更有倾向于购买保险以获利的情形,为避免此情况保险公司设置的保护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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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险种,对等待期的设置其实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
医疗险一般是30天。
重疾险和寿险常见90天和180天两种
意外险,包括医疗险、重疾险、寿险里边关于意外的条款,没有等待期。
那么对于等待期里面的的确确发病了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会返还本主险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比如下列的合同中所描述:
钱退给你,大家就当是缘分一场啦。
当然也有一些比较良心的会这样处理,比如带轻症的重疾险。等待期内发生轻症,轻症责任中止,但重疾责任继续。对于投保人来说,即便发生了轻症,基本上很难再投保其他重疾险。所以这份保险的重疾责任可以继续有保障,也算是对投保人的安慰。
所以对于等待期,大家一定要有个大致了解,不是买了马上就可以赔。另外,在其他条款差不多的情况下,可以择优选择等待期短,定义更好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