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0-24时,辽宁省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8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8例、丹东市报告16例、营口市报告61例。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1例。
截至5月7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656例(含境外输入211例),治愈出院1616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38例(均为本土)。目前,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1049例(本土1045例、境外输入4例)。
沈阳市报告8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5月7日0时至24时,我市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8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例在主动核酸检测筛查中发现、2例在管控区发现、5例在隔离场所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120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
目前,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以及疫点终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溯源组
2022年5月8日
沈阳市沈北新区发布关于强化外地来(返)沈人员报备及加强公共场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断强化我区重点场所管理,进一步压实 “四方责任”,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强化外地来(返)沈人员报备及加强公共场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工作通知如下:
1.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工商经营和公共服务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选派专人值班值守,对所有进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信息。所有经营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各类公共场所发现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及时按规定做好信息登记和报告,并督促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
2.压实属地责任。各街道、产业办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依托网格化管理手段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各类公共场所“双码”查验及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同时,各街道要按照市防指要求,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的组织安排工作,每天检测15%,确保每周完成一轮全员检测,实现全覆盖。
3.压实监管责任。全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对本系统、本领域内各类公共场所执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经营场所要责令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立即关停。对未履行查验职责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查验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全体市民要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按照市、区防指相关规定主动做好核酸检测,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积极配合扫码测温工作,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全面构筑我区疫情防控坚实屏障。对没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造成疫情传播的;对拒不配合健康码查验工作、扰乱公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核酸检测信息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强化提前报备。所有域外来(返)沈北人员至少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进行报备,并实行落地即检,前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凡是来(返)沈北人员未履行报备程序,经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因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沈北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7日
综合:辽宁省卫健委、悦读沈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