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委深改委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行动方案》明确了未来3年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的“路线图”,提出坚持敢为人先、先行先试,聚焦制约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利益性藩篱,大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十大攻坚行动,着力推动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其中,十大改革攻坚行动分别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国资国企改革创新、深化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改革、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改革、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改革、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化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改革。
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行动,瞄准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推出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改革举措。在刚刚召开的全省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推进大会上,省委书记易炼红就贯彻落实《行动方案》实施十大改革攻坚行动提出,要咬定“一年全面铺开、两年重点突破、三年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抓紧研究提出具有引领性、集成性、协同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从体制机制层面系统性、根本性解决问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拓展、向深度进军。从今年开始,每个攻坚行动牵头单位每年要在全省范围推广一项本领域经实践检验、有推广价值的改革做法,每个设区市和各县(市、区)每年要探索创新一项可供学习借鉴的改革经验,努力形成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改革品牌。
据悉,十大改革攻坚行动已被列为今年省委深改委成员领衔重大改革项目。领衔省领导将全程参与所领衔重大改革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进展督办、效果督察,定期听取改革进展汇报,调研改革推进情况,研究改革推进措施,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十大改革攻坚行动的省直牵头单位,要在今年一季度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明确年度具体目标任务,拿出问题清单、项目清单,逐项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各设区市和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主体责任,亲自谋划改革攻坚项目,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形成本地贯彻落实的细化方案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攻坚行动落地见效。 (记者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