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仔细看过自己的保险合同吗?一份保险合同里会出现四个“人”——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投保人是签订保险合同,并且缴纳保费的人。因此投保人是保单的主人,保单是投保人的资产。所以投保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保单进行处置,比如保单贷款、退保或者变更投保人。当然保单也可能会因为投保人的债务而被追偿,离婚时也可能会被分割,作为遗产时可以被继承。
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要保护的人,他的身体或者寿命就是保单的标的。想成为被保险人,是需要“资格”的,资格包括年龄和身体状况。一般的人寿保险会要求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小于60周岁,有的报销型住院医疗险可以放宽至65周岁,防癌险可以到70周岁。但是年纪越大,年缴保费和累计缴纳保费就会越多,相反受保障时间就会越短,所以年龄越小投保越“划算”。
要成为被保险人,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格”就是身体状况。
身体没有问题可以按照标准体承保,但有些情况可能被加费,如果能被加费承保,说明保险公司还愿意承担这个风险,这是最好的结果。
还有可能会被延期,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能否承保。
再比如有甲状腺结节就要被除外,高血压糖尿病等等就可能会被拒保。
所以,投保要趁年轻,趁身体好。
保单的受益人是谁呢?是想把钱给到的那个人。受益人要和被保险人有利益关系,一般是直系亲属。
在投保时,受益人的地方有两种写法—-指定和法定。
指定就是按照可选的关系人填写,比如指定妻子***/父亲***。
法定就是指《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人,理赔款将平均分给每个有继承权的人。
要注意的是,如果受益人填写的是夫或妻,在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需要调整受益人。比如王五投保时指定受益人是妻子张三,离婚后和李四再婚,如果王五发生保险事故而且没有变更受益人,那么由于妻子不是“张三”,“李四”不是受益人,就会导致受益人无效,理赔款要被法定继承,无法达到“指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