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里面有两种编制类型,一种是行政编制,由队长、副队长使用,一种是事业编制,供文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一线消防员分为两种,一部分使用事业编制,属于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原来的士官;一部分不使用编制,属于合同制管理,这主要是新招聘人员。
机构改革完成后,消防队将逐步形成三种人员管理形式: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聘用合同制消防员。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公务员都要使用行政编制,但由于行政编制是控编减编的对象,属于严控编制类型。一次性使用行政编制,将所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文员的事业编制置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增加的极为有限的行政编制,将主要用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为消防队领导班子培养储备人才和力量。
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文员,将继续使用事业编制,称为“机关事业编制”,这是一种过渡方式,在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中,属于违规行为,但允许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暂时性存在。一线消防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这是确定的方向,今年各省消防队伍招聘的消防员,就全部是这种形式。将来消防队伍的建设,和消防人员的补充,也主要以这种方式进行。
原来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森林消防队等事业机构,本来就是地方事业单位,党政机构改革后统一连人带编划转到应急管理局下属。随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这些机构和人员、编制,将整合到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应急救援领域内的服务职能,原机构撤销,人员编制一起整合到应急救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