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10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一起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妨害传染病防治违法犯罪案件:
近日,顺义区确诊病例王某宝(男,51岁),自1月2日起便出现咽干、咽疼、头疼症状,连续三天到高丽营镇一“黑诊所”输液治疗。病情加重后,1月8日到昌平区清华长庚医院就诊,医护人员问询时,该人多次隐瞒在中风险地区活动情况。1月9日,疾控部门进行流调时,其故意隐瞒个人行程,严重影响流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传染病防治法》,1月11日,顺义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王某宝依法立案侦查。
同时,经警方会同卫健部门调查,为王某宝输液的李某红(男,47岁),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通过同乡口口相传等方式招揽病患,从事非法诊疗活动。在接诊咳嗽、发热等患者时,擅自诊断开药,贻误患者治疗时机,更为严重的是,其不按要求报告发热就诊患者情况,延误防控时机。1月12日,李某红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顺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潘绪宏还通报两起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类违法犯罪案件:
1月2日,贾某(男,47岁)在大兴亦庄某核酸检测点排队等待检测时,多次摘下口罩、随地吐痰,现场群众对其提醒时,贾某不听劝阻并辱骂对方,严重扰乱检测点正常秩序。后贾某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1月10日,刘某卫(男,37岁)酒后乘坐公交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拒不听从司乘人员劝阻,并在司机身旁大声吵闹,干扰司机驾驶。在民警现场处置过程中,该人又辱骂、撕扯民警。后刘某卫被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