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对“七五”普法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钤山司法所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钤山镇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探索“和事佬”矛盾纠纷调处新模式,纵深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培训200余次,培养法律明白人4200余人,提供法律服务5000余人次,打造了“防里清门堂”“惟重堂”等一批法治教育阵地,选树了下田村等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8个,其中下田村被评为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钤山镇被评为新余市首批法治乡镇,法治钤山、平安钤山有序推进,为钤山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