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28日电 (高瑞峰)“山西涉及致害的陆生野生动物主要有野猪、野鸡、野兔、獾、狍子、华北豹、大天鹅等物种。”28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岳奎庆介绍。
当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林草、司法等部门就《山西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与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下称《办法》)进行解读。
近年来,山西持续推进生态建设,野生动物的种群和数量呈现明显回升,原麝、黑鹳等旗舰物种及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域不断扩大,华北豹数量明显增加、成为全国分布最多的省份,褐马鸡由吕梁山扩散到太行山,生物多样性逐年丰富。
与此同时,随着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的稳步增长,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现象亦逐年增加。华北豹在山西各地频频现身,陵川等多地发生野猪袭击村民、咬死咬伤家禽家畜、践踏农田等事件。
岳奎庆介绍,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民众利益,2021年7月,山西在平定、方山、沁源、垣曲、黎城5个县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同年11月,在沁水、陵川、泽州、阳城、和顺等地开展省级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点,并完成首单野猪袭击村民的赔付。
“《办法》的实施,更加有利于生态保护,可以较好地解决社会关注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了生态补偿机制。”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三处二级调研员王凤军表示,依法、有序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可以有效避免受害民众报复性猎捕,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社会。
《办法》明确,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鼓励民众在生产生活中,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减少与野生动物的接触,增强主动避害的意识,避免受到动物伤害和传播疫源疫病风险。
“将落实配套措施,通过采取物理隔离、种群调控、栖息地保护等措施,强化重点区域源头治理,降低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风险。”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俊志表示,将以法治建设为牵引,以服务民生为宗旨,妥善解决“人兽冲突”,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此外,据《山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5年)》,该省确定5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其中,北部温带半干旱草原带分为晋西北丘陵山地和晋北盆地2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南部暖温带湿润、半湿润森林带分为吕梁山地、太行山地和中南部盆地3个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实施后,各级政府要加强督促落实,各级林草部门应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贯彻执行,做到应补尽补。”杨俊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