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6月11日,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有媒体探访事发烧烤店,发现店铺已暂时关门停业,涉事烧烤店店员表示:“被网上骂不拉架,舆论压力太大了,只能暂时关门几天。打人的不是常客,面孔很生。”(据6月12日)
唐山打人事件的视频流传很广,而由于整个激烈残暴的过程,都在这家烧烤店内和门外发生,所以很多网友对这家烧烤店印象过于深刻,也由此产生了很多猜疑和说法。
有网友指责店家不拉架,不及时报警,还是在场的女生跑远后报的警;有网友爆料称,视频中有看到店老板与行凶者同座吃饭,怀疑他们本就认识,是一伙儿的;也有网友说,店里老板娘其实有上去拉架,但是打人者太凶,拉了也没用……
视频中女老板的确有拉架的举动
一家不大的烧烤店,就此被卷入舆论漩涡,不但在点评网站上屡遭差评,也在社交网络上被谩骂抵制,处于这样的暴风雨中,关门停业或许是平息事态的唯一办法。
那么,店内出现暴力殴打他人的行为,店主是否必须上去劝架呢?从法律上看,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餐厅老板作为经营类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对于顾客的安全需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说,店老板在发现行凶者打人而没有采取任何阻止的措施,而是冷漠消极对待的话,属于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
但是,安全保障义务也有一个合理的限度范围,其责任的大小、范围仅限于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发生的范围。而当时的情况,正如所有网友所见,打人者行为之凶狠,气焰之嚣张,已经超出了正常人可以理解的范畴,店主和其他旁观者因为恐惧和震惊,以及自身力量的明显不足,不敢或没能上去拉架,也是可以理解的。就连有功夫在身上的成龙都表示:“看到恃强凌弱的恶行,有能力制止的话我们就一定要站出来!”可见,除了是否有勇气,是否有能力在见义勇为中也很重要。
愤怒的背后是深刻的恐惧。正如光明日报评论所言,唐山女孩被暴力围殴,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那3分多钟视频中所充斥着的猥琐残忍、恃强凌弱、暴戾恣睢、无法无天,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有强烈的代入感和无力感。正因为我们无法让时间倒流,也无法顺着网线去“惩凶”,所以才会将对见义勇为、除暴安良的渴盼,投射到在场的“其他人”身上,包括店老板、客人、路人等等,却忘了,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都是会恐惧、会发抖的普通人,他们也会担心自身和家人的安危,他们也期盼着英雄从天而降,他们也是暴行的受害者。
烧烤店老板自述视频截图
6月12日,涉事烧烤店的老板娘录视频发声,表示自己当时参与了拉架,也让他人报了警,打人的那伙人不仅没有结账,还对她进行了威胁,她哭诉道:“我已经要疯了,我无法生活了,我现在去找哪里说理呀。”不管她所说的情况是否完全属实,她遭受经济和精神损失的结果是真实的,打人事件已经让人目不忍视了,就不要再让耳不忍闻的流言和谩骂,制造新的伤害了。
舆论的力量应该集中于对行凶者的强烈谴责,对案件进展的关注,对见义勇为的赞颂和呼吁。但对于其他无辜者,不必过度苛责,更不应使用“网暴”和“人肉”这样的违法手段,否则,不但将自身也置于非正义的境地,再有危险事件发生时,可能更会有人因不想惹麻烦而明哲保身,拒绝作证,这对于实现正义毫无帮助。
保持愤怒能带来抗争的勇气,但肆意宣泄愤怒只会造成废墟,对正义的诉求不能停止,但言论的威力却不可失控,与其去痛骂他人为何不挺身而出,不如多问问自己,如果是我,我该怎么做?